索  引  号 014000810/2019-00544 分        类 运输管理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日期 2019-04-15
标        题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镇村公交攻坚提质行动的若干指导意见
文        号 苏交运〔2019〕60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镇村公交攻坚提质行动的若干指导意见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

为更好地完成省政府“到2020年基本实现镇村公交开通率100%”的发展目标,落实运输服务全面提升年的工作部署,大力推进“行有所乘”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进一步提升镇村公交运营服务质量和效率,现就推进镇村公交攻坚提质行动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目标要求,完善机制,创新举措,持续扩大镇村公交覆盖面,全面推进镇村公交高质量发展,切实解决镇村公交发展中存在的运营效率不高、监督保障不到位等阶段性问题,进一步提升全省城乡客运一体化服务水平,为城乡居民提供更加安全、便捷、经济、高效的城乡客运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镇村公交是城乡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具有公益属性,应坚持地方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加强统筹规划,落实工作责任,加大政策支持,完善财政补偿补贴机制,提升镇村公交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坚持全面覆盖。围绕“到2020年基本实现镇村公交开通率100%”目标,聚焦全省镇村公交发展存在的阶段性问题,明确下一步推进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提出扶持政策和建设方案,持续扩大镇村公交覆盖面,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考虑区域发展差异,加大对经济薄弱地区的指导力度。针对已开通镇村公交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制定解决方案,提高运营效率,既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坚持示范引领,鼓励示范地区先行先试,以点促面,促进镇村公交可持续发展。

坚持综合发展。持续推进城乡客运资源整合,优化客运线网结构,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在保障公益性的前提下,努力探索镇村公交发展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结合的路径,不断提升镇村公交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主要任务

(一)制定落实镇村公交全覆盖计划

尚未实现镇村公交全覆盖的地区,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把推进镇村公交发展列为落实年度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任务,在认真总结发展经验的基础上,紧扣全覆盖目标和年度分解任务倒排计划,加快城乡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提高城乡公共交通覆盖范围。重点从政策扶持保障、线网结构优化、主体资源整合、服务规范落实等方面明确针对性的举措。2019年全省镇村公交开通率要超过90%,2020年基本实现镇村公交开通率100%。

(二)持续优化城乡客运线网结构

城乡客运网络的规模、功能和结构的合理性直接影响着农村居民出行的便利性。各地要充分重视城乡客运线网结构的统筹优化,结合本地区实际,切实采取措施。各设区市交通运输部门要在2019年6月底前指导所辖县(市、区)完成本地区城乡客运线路逐条逐线的客流统计分析,制定本地区线网开通和调整优化方案。

1、结合地方城镇规划、集中居住点规划等因素,深入调查研究本地区农村百姓的出行需求和特点,有针对性地开通或调整优化镇村公交线路,合理配置运力和班次。

2、积极响应农村居民出行需求,鼓励通过新辟和延伸城市公交线路、公交化改造城乡客运线路等方式覆盖行政村,合理的运行区间内尽量减少换乘。

3、充分考虑医院、学校、景点、银行、集贸市场等客流密集点,打破以乡镇为单位规划和开通镇村公交线路的单一模式,鼓励以相邻几个乡镇为片区或县(市、区)全域统筹规划和优化调整镇村公交线路。合理控制局限镇域范围内单一式的镇村公交线路规模。

4、对道路条件限制难以成网、住户特别稀少等特殊行政村,各地要加强一对一的现场帮扶指导,可因地制宜通过灵活设置运营班次、适当安排镇村公交支线或其他方式予以解决。

(三)大力推进城乡客运主体资源整合

各地实践证明,经营主体整合和公司化改造是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实现镇村公交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前置条件。

1、积极稳妥推进城乡客运公司化改造,通过收购、兼并或入股等形式,实施规范的公司化改造,建立健全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2、加强城乡客运资源统筹,进一步推进城市公交、城乡客运线路、镇村公交经营主体整合,实现区域或片区城乡客运一体化运营,探索并鼓励区域捆绑经营,建立交叉补贴机制,反哺镇村公交运营。

3、结合道路客运转型升级,支持并引导规模、资金、管理、服务具备优势的道路客运企业参与经营城乡客运和镇村公交。

(四)不断提升镇村公交服务能力

镇村公交运营服务水平直接影响到客流的吸引力和城乡居民出行的获得感。各地要着眼于镇村公交运营服务的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运营主体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1、在服务配置上,积极推进在站点设置、运营时刻安排、服务信息发布等多方面的有效衔接和相互融合发展,切实符合城乡居民出行习惯。

2、在运营管理上,结合当地实际供给能力和线路运营状态,实施换乘优惠,引导需求与供给能力相匹配。对镇村公交站场、车厢、候车亭(牌)等公示信息进行规范,公布监督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在公布班次时刻和预计到站时间的同时,要严格按照时刻表发车。

3、在运营模式上,根据客流分布特征,可开行“大站快车”、点对点直达式等多样化镇村公交。同时,结合节假日、赶集会、农忙季节、寒暑假等,按需调整发班班次和频次。对于个别地处偏僻地区或道路通行条件受限的行政村,可采取小型化客运车辆运营方式满足群众出行需求,也可在满足基本出行公共服务的前提下,积极探索定制公交、电话预约等需求响应式服务作为镇村公交的补充。

4、在信息化服务上,鼓励在镇村公交车上推广交通一卡通便捷支付(移动支付)应用,逐步与城市公共交通实现“一卡通”。鼓励各地将镇村公交线路和实时信息融合到城市公交APP系统,方便群众实时查询。

5、在发展模式上,鼓励各县(市、区)将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纳入基本公共服务范畴,鼓励具备条件的地区先行发展,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实现全域公交,为农村百姓出行提供更加优质和更高效率的服务。2019年,每个设区市至少确定一个县(市、区)开展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试点。

(五)加快推进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良好的基础设施是镇村公交开通运行的前提和基础。各地要做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计划与镇村公交开通计划的有效衔接,为镇村公交线路按期开通提供保障。

1、高质量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工程,按照镇村公交线网规划和优化方案,统筹推进农村公路的改造、延伸,加强建成农村公路的养护管理。

2、继续深入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加大危桥改造力度,完善警示标志标识,对宽路窄桥、急弯陡坡、临水路段、交叉道口等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路段,要切实采取措施完善安保设施,提高农村公路安全水平。

3、紧密结合城乡客运一体化规划和居民出行需求特征,深入推进“路、站、运”一体化建设,统筹城乡公交场站设施资源共享,进一步加大土地保障供给,加快标准适宜、安全实用的农村地区公交站台、公交首末站、枢纽站建设和改造。

(六)全面拓展综合市场效益

镇村公交持续健康发展,既要充分考虑镇村公交发展的公益性,同时还要积极拓展综合市场运营效益。

1、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统筹协调城乡客运与农村物流等资源融合发展,大力推进“一点多能、一网多用、深度融合”的城乡交通客货运输一体化发展新模式。

2、推进有条件站场资源的综合开发,鼓励利用农村客运站,整合进驻邮政、快递分拨配送网点等,实现客运配货网络和邮政、快递网络的衔接向综合运输服务站转型,推进“客货并举、运邮结合、客货商贸同网经营”,发挥镇村公交发展的组合效应。

3、加强城乡客运资源与旅游资源融合发展,充分考虑城乡客运线网与旅游景区景点的衔接,鼓励开通至景区景点的旅游专线、旅游直通车、节假日线路等,增强城乡客运线路服务乡村旅游的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本辖区镇村公交发展的责任主体,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主动提请政府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完善组织机构,明确重点任务、职责分工和时序进度,研究制订年度行动计划,协调、解决镇村公交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合力推进镇村公交持续健康发展。要定期对镇村公交发展情况进行总结,编写年度发展报告,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二)加大政策扶持。各地要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进一步加大对镇村公交发展的扶持力度,建立规范的镇村公交成本费用评价制度和政策性亏损评估制度,对运营亏损及时给予足额补贴。各地需制定农村客运油价补助政策调整实施方案,统筹调整后的油价补助退坡资金积极支持镇村公交发展,对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全域公交的县(市、区)加大奖励扶持力度。

(三)强化监督考核。各地要进一步建立以运营服务质量评价为基础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加强对本地区镇村公交发展的日常监督考核。加快建设完善镇村公交运营监控平台,充分利用卫星定位和信息技术,强化镇村公交运营服务的动态监督,定期发布考核结果。省厅将对镇村公交投入力度大、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高的地区给予表扬,对镇村公交指导不力、财政投入或运营管理不到位,出现镇村公交停运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地区进行全省通报,并按规定暂停安排该地区所有交通运输建设类和发展类项目投资计划,直至整改到位为止。

(四)交流推广经验。各地对尚未开通镇村公交的重点县(市、区)要加强指导,组织开展镇村公交发展经验交流,因地制宜确定发展模式,加快实现全覆盖攻坚任务。对已实现镇村公交全覆盖的地区,要加强对镇村公交基层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培训教育,重点从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出发,推广和借鉴好的模式和经验,加快推进镇村公交高质量发展。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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