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810/2019-00114 分        类 其他文件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日期 2019-03-24
标        题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机关档案管理规定》暨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        号 苏交办〔2019〕14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转发《机关档案管理规定》暨进一步规范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部门:

近期,国家档案局颁布了《机关档案管理规定》(第13号令,以下简称《规定》),已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是在新形势下推动机关档案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下一阶段做好档案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准则。为全面贯彻实施《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档案管理工作,现就贯彻落实工作提出以下要求(2019年档案工作要点不再另行印发):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规定》实施的重要意义

档案工作是机关提升行政效能、推行信息公开、提高治理水平的基本要求,也是完善监督、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规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为依据,以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15号)为指导,是各级机关单位规范档案工作,推进档案科学管理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工作准则。各单位、各部门要以“为党管档、为国守史、为民服务”的历史责任感、使命感,深入学习领会,严格对照规定,切实自觉改进,贯彻执行到位。

二、强化组织、加强保障,全面深化机关和行业档案管理

当前,我省交通运输事业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要紧紧围绕“加快建设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高质量推进交通强省建设”大局,全面强化对档案工作的组织领导、机制创新和服务保障。

1、以机关档案管理为牵引,主动响应、规范管理、靠前服务,更好地发挥行业、条线档案管理的作用。以《规定》为指导,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档案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档案制度体系建设和统筹规划。进一步完善机关档案工作网络,配备与工作量相匹配的档案工作人员,保持档案人员队伍稳定。市、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本系统和直属单位的监督、指导和检查,带动全系统档案工作规范、科学发展。持续优化档案管理协作交流机制,加强横向同类单位之间、纵向条线单位之间的档案工作联系。

2、紧紧依靠规范化管理、信息化手段,构建符合新时期交通运输档案发展要求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在基础设施、业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全面梳理,对标找差,发现薄弱环节,切实加以改进。《规定》从档案用房类型、选址、面积与建筑设计,档案库房的温湿度检测调控系统、消防系统、安防系统,信息化基础设施3个层次,对档案基础设施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单位要对照标准认真落实,不符合要求的要整改到位。《规定》系统梳理了机关档案管理流程,将档案管理分成形成与收集、整理与归档、保管与保护、鉴定与销毁、利用与开发、统计与移交6个部分,各单位、部门要对照要求,结合自身实际,优化、完善档案管理流程,修订相关规章制度。信息化是档案工作变革、进步的助推器,《规定》对机关档案信息化建设进行了专章规定,提出了机关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整体框架,相关要求环环相扣、指向明确,为机关档案信息化的开展明确了努力方向,各单位、部门要提高前瞻性,认真谋划、多出实招,掌握档案信息化建设的主动权。

3、多措并举协同发力,全方位营造档案管理的良好环境和氛围。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员档案意识,营造交通档案工作良好氛围。要将贯彻实施工作纳入年度档案工作重点、工作计划、考核内容,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确保落到实处。要加强培训学习,准确把握《规定》要求,并延伸融合到交通运输档案管理各相关规章、标准,进一步规范本单位档案工作,持续巩固,长效化管理。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高质量做好档案管理与服务

1、积极稳妥处置好涉改单位全宗档案。厅机关有关部门、厅属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好厅对涉改单位档案处置、移交进馆的要求。各设区市交通运输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积极协调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指导所属涉改单位,合法、依规、稳妥处置好涉改单位全宗档案,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2、抓紧修编《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规定》结合机关档案工作经验和机关档案一般特点,以实现门类扁平化、标准化、规范化为目标,统一、规范了机关档案门类划分,这是推进档案资源体系建设的重要基础和前提。同时,机构改革基本落地后,随着职责职能调整,档案归档范围也必须尽快随之调整,才能服务中心工作、适应发展需求。按照省委办公厅年初统一部署,厅属单位和相关部门应依据国家档案局8号令和今年实施的《规定》,结合机构、岗位、职能实际,及时组织开展编制或修订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并于4月底前报厅综合档案室审核,修改完善后报省委办公厅审核,待批准后尽快执行。

3、更好服务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实现项目档案管理再提升。围绕项目档案全程管理、同步实施、高效组织、管控得力、考核有效、质量创优等目标,争创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新标杆,引领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再创新成绩。一是要严格执行国家、部、省相关规定,落实交通项目档案工作“法人负责制”,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全面加强项目档案跟踪管理、过程管控和组织、质量审核与把关等,创新项目档案管理机制和模式。二是要结合品质工程、优质工程、平安工地创建等项目管理内容,探索档案标准化、体系化、信息化管理措施和手段,积极鼓励结合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开展档案管理科题研究,适时总结形成或跟进修订完善档案管理制度体系、标准成果,促进交通项目内业文件材料质量和档案质量再提升。三是要择优比选并合规采用档案外包服务,加强对外包单位技术、专业、人员、服务等整体质量的考核与监管,确保项目档案实体质量与服务管理符合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四、严守安全底线,大力推进交通运输档案三大体系建设

全面构建交通运输档案三大体系建设,不断提升档案管理内在规范性、科学性,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一要积极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安全防范体系,强化交通运输档案“存、管、用”各环节安全防范意识和管理措施,严守档案实体安全和档案信息安全底线。二要以“职能工作全覆盖、重点任务无遗漏、重要事项有反映”为目标,全面强化自身各门类、各种载体档案的收集归档,不断完善交通档案资源体系建设。三要顺应信息技术高速发展的形势,积极采用大数据、云平台、多媒体等先进技术手段,推进交通档案信息化建设不断升级,提供多渠道、多方式的档案信息利用,为深入利用交通档案的技术价值、社会价值、历史价值、文化价值,构建现代、高效、便捷的档案利用体系。

附件:《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国家档案局2018年第13号令(请在http://www.saac.gov.cn/国家档案局门户网站工作动态栏目中下载)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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