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810/2019-00171 | 分 类 | 运输管理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 发文日期 | 2019-05-07 |
标 题 | 关于组织开展“司机之家”建设试点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苏交运〔2019〕67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总工会,省交通控股公司: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司机之家”建设和验收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19〕552号)(附件1)要求,决定组织开展“司机之家”建设试点项目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时间
2019年5月13日-17日(各项目具体验收时间请和各组联系人确定)。
二、验收范围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省总工会《关于印发江苏省“司机之家”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交运〔2018〕76号)要求,结合第一、二季度对试点项目的核查等情况,确定苏通大桥服务区司机之家等16家已经完成基本建设的试点项目为本次验收范围(具体项目及分组见附件2)。
三、验收依据
根据《“司机之家”建设指南》的相关要求,对我省“司机之家”建设试点项目进行验收。
四、验收方式
组织行业专家采取现场考评的方式进行。
五、其他
1、其他未纳入本次验收或本次验收未通过的项目,达到指南标准后由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和工会按照本次验收依据和方式组织验收,验收结果于2019年11月10前报省交通运输厅和省总工会。
2、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省交通控股公司要对照《“司机之家”建设指南》的相关要求,督促指导企业完成建设内容并做好验收前相关准备工作。
3、本次验收工作由江苏省交通物流协会组织,省总工会基层工作部、省海员交通工会、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和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分别派人随验收组参与抽查(至少抽查1个项目,具体项目自定,时间请和各组联系人确定)。验收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联系人:省交通运输厅 杜 彬,电话:025-52853255
省 总 工 会 黄凯枫,电话:025-83536231
特此通知。
附件:1.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司机之家”建设和验收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19〕552号)
2.江苏省“司机之家”建设试点验收项目和分组表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江苏省总工会
2019年5月7日
附件1:来自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xxgk.mot.gov.cn/jigou/ysfws/201904/t20190419_31899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