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来文已收悉,经研究,回复如下:
1.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材料价差调整及价格风险控制指导意见》(苏交质〔2008〕38号),是为了稳定江苏交通建设市场秩序,维护建设工程各方的合法利益,本着建设各方合理分担交通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的原则,对交通建设工程价差调整及价格风险控制提出的指导意见。目前,交通建设工程价差调整及价格风险控制仍然执行此文。
2.希望你局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相关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工程建设有序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