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对镇交〔2019〕63号文的回复意见
发布日期:2019-05-17 09:25 浏览次数: 字体:[ ]

镇江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来文已收悉,经研究,回复如下:

1.省交通运输厅发布的《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材料价差调整及价格风险控制指导意见》(苏交质〔200838号),是为了稳定江苏交通建设市场秩序,维护建设工程各方的合法利益,本着建设各方合理分担交通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风险的原则,对交通建设工程价差调整及价格风险控制提出的指导意见。目前,交通建设工程价差调整及价格风险控制仍然执行此文。

2.希望你局在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相关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工程建设有序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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