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810/2019-00165 | 分 类 | 公路管理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 发文日期 | 2019-05-10 |
标 题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关于授予2018年“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称号的通知 | ||
文 号 | 苏交公路〔2019〕15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
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等部委的部署安排,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66号)和全省“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建设推进会会议精神,各地积极开展了“四好农村路”示范市创建工作,成效显著。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经市级核查、省级抽查等考核程序,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决定授予苏州、常州、南通等3个设区市“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称号。
希望“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市珍惜荣誉,牢固树立标杆意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各地要认真学习借鉴和总结推广示范市的典型经验,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积极贡献。
特此通知。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江苏省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