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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交通报】长江江苏水域本月底起禁止采砂
发布日期:2019-08-16 16:36 浏览次数: 字体:[ ]
本报讯(驻江苏首席记者 施科)日前,江苏省政府发布通告,明确自8月26日起,长江江苏水域禁止采砂,因整修长江堤防进行吹填固基或者整治长江河道、整治长江航道以及通江口门、码头、锚地等疏浚采砂除外。

通告明确,除从事上述疏浚采砂的船舶外,其他采砂船舶应当驶离长江江苏水域,或者到沿江县级以上政府指定水域停泊。江苏沿江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将依法查处未持有合格的船舶检验证书、船舶登记证书或者必要的航行资料的采砂船舶;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沿江海事管理机构在日常检查中发现不能提供砂石合法来源的运砂船舶,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置。 

本文刊于《中国交通报》8月16日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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