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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联合公安执法辽K29185货车案例
发布日期:2019-08-02    浏览次数:    字号:[ ]

2019年7月16日18时7分,驾驶员张昭辉驾驶辽阳县胜宏汽车货物运输队的辽K29185(辽K5732挂)货车行驶至S238扬中二桥(江苏镇江),因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被扬中市交警大队引导至扬中二桥超限检测点接受称重检测。经第一次称重后该车为6轴,车货总重52.86吨,超限3.86吨,该车装载仪器设备属不可解体,未卸驳载。按照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要求,由公安交警部门对货车进行处罚和记分,共处罚金200元,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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