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810/2019-00410 | 分 类 | 交通规费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 发文日期 | 2019-08-31 |
标 题 | 关于对仔猪及冷鲜猪肉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紧急通知 | ||
文 号 | 苏交传〔2019〕363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为落实国务院部署,贯彻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对仔猪及冷鲜猪肉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19〕77号)精神,稳定肉猪生产,保障猪肉供应,满足人民群众生活需要,现将仔猪及冷鲜猪肉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等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从2019年9月1日起,对整车合法运输仔猪及冷鲜猪肉的车辆,恢复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二、在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对整车合法运输种猪及冷冻猪肉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
三、各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和收费站要不折不扣将上述政策落实到位,规范车辆查验管理,确保整车合法运输车辆免费通行,做到应免尽免。
四、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要鼓励相关车辆安装使用ETC车载装置,尽快实现不停车快捷通行,进一步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效率。
各地执行中出新的新问题,请及时上报。
特此通知。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