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启动船舶排放及港口码头扬尘污染防治
“江河碧空”蓝天保卫四号行动
发布日期:2019-08-07 09:08 浏览次数: 字体:[ ]

京杭运河徐州段是我国水运主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徐州境内全长181.16公里,起着承南接北的航道主动脉作用,也是南水北调重要水上主通道,同时,该航段还是煤炭等大宗货物运输的重要水运枢纽。近年来,徐州市船舶航运业取得长足发展,内河水运登记在册船舶超过5000艘,同时大量外省籍运输船舶常年在我市水域航行、停泊、作业,全市水路运输年吞吐量近8000万吨,日益严重的船舶港口污染排放给徐州市区域环境质量,尤其是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带来了较大压力。

近日,徐州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工作方案,正式启动徐州市“江河碧空”蓝天保卫四号行动。决定利用两个月左右的时间,以船舶排放及港口码头扬尘污染防治为主攻方向,组织开展“江河碧空”蓝天保卫四号行动,对沿线船舶和港口码头大气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努力实现“打击违法行为、严密监管网络、压实环保责任、提升环境质量”的总体目标,积极探索加强船舶港口码头大气污染防治的有效方法和现实路径,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开展港口码头扬尘污染集中整治。强化港口扬尘综合治理和日常监管。按《徐州市港口大气污染防治技术规范》要求,检查全市80家持证港口码头干散货露天堆场防风抑尘网、围墙、防护林等防尘屏障是否建设完善,喷淋抑尘等粉尘控制措施是否建设完善且正常运行等。严厉打击销售、使用低劣船舶燃油违法行为,加大对船用燃油质量的随机抽检力度;严厉打击销售、使用低劣油品行为。

二是开展港口码头储罐VOCs污染集中整治。检查水上加油加气站VOCs收集处置情况;推动原油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检查周宅子、阚山油码头船舶油气回收治理及在线监控安装情况。开展船舶、港作机械排气污染集中整治,主要内容是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加强航道沿线港口、码头港作机械排气污染检测;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加强船舶尾气排放检测、检查港口码头岸电设施使用及新建岸电设施完成情况,检查船舶更新升级改造情况。

三是抽查船舶污水和垃圾排放处置情况。严格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联合监管制度。交通部门负责检查船舶垃圾、生活污水、油污水接收情况,查处违法偷倒、偷排垃圾、废水等行为;城管部门负责实施对船舶垃圾上岸后转运、处置的监督检查;环保部门负责实施对船舶油污水上岸后转运、处置的监督检查;水务部门负责实施对船舶生活污水上岸后转运、处置的监督检查。公安部门要积极配合市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对相关污染环境犯罪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四是各地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全面排查,组织集中曝光、强化督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对工作失职渎职行为开展约谈问责。市直有关责任单位要督促指导,对重难点问题重点督办。建立严格的问题清单制度,各地要对自查自纠、强化督查过程中发现和交办的问题,纳入到市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合,形成清单,逐项交办,严格督办,有序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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