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810/2019-00534 | 分 类 | 运输管理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 发文日期 | 2019-09-03 |
标 题 |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对沪通铁路张家港站综合客运枢纽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 | ||
文 号 | 苏交运〔2019〕82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上报沪通铁路张家港站综合客运枢纽工程初步设计的请示》(苏交〔2019〕119号)收悉。2019年8月2日,省厅组织召开了沪通铁路张家港站综合客运枢纽初步设计行业审查会,根据相关行业标准和规范的要求,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一、总体方案。规划设计的张家港站综合客运枢纽依托沪通铁路张家港站进行一体化规划设计,整合道路客运、铁路客运和城市公共交通等功能。经与铁路方沟通协调,初步设计方案将枢纽配建的汽车客运站位置做了调整,从工可方案中的铁路高架桥下调整至高铁站房北侧地块的综合大楼裙楼内,面积及功能布局不变,总体方案基本符合相关要求。
二、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约111亩,总建筑面积约66895平方米。综合客运枢纽设计日换乘旅客发送量(综合客运枢纽中的公交首末站、公路客运站的日旅客发送量之和)为21135人次。根据项目的功能定位和适站量分析,项目按交通运输部五级站标准进行建设,设计年度平均日旅客发送量300人次,设售票窗口3个,发车位4个,大客车停车位30个。
三、建筑结构。项目主体建筑采用框架结构,地基基础应根据工程地质勘验报告及上部荷载确定,建筑抗震设计以及电气、消防、给排水等系统设计应执行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和行业标准。
四、功能设置。汽车客运站内部、外部的交通组织流线设计、与其他相关功能区衔接可进一步优化,切实体现以人为本、一体衔接、综合服务的设计理念。按照国家低碳环保和行业示范倡导的有关要求,项目应充分利用节能、环保、绿色的建筑材料和设施设备。
五、工程概算。客运站项目工程投资概算111943.02万元,项目资本金及资金来源按省厅工可审查意见要求执行。
六、有关要求。按江苏省《汽车客运站建设规范》要求,完善站内相关功能区域的标志标识设计,加强多种运输方式营运信息对接、共享。
请你局根据本意见精神,督促项目投资主体落实相关要求,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项目实施中,认真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精心组织,加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定期报送工程进度。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