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港航中心部署2020年全省港航春运工作
发布日期:2020-01-14 10:04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0年春运从1月10日开始至2月18日结束,共计40天。

为进一步提升水路运输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倾力打造“平安春运、便捷春运、温馨春运、诚信春运、绿色春运”,保障重点物资水路运输通道畅通,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道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苏交传〔2020〕 12号)精神,结合港航工作实际,厅港航中心印发《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全省港航春运工作的通知》(交港航传〔2020〕2号),部署春运工作。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春运组织领导

春节前后,工业生产、居民生活用电将处于高位运行状态,全省干线航道特别是京杭运河仍将是沿河城市电煤等重点物资运输的主通道,厅港航中心已成立以中心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春运和节假日运输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部署全省港航春运工作。

全省各港航单位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

2、加强航道船闸运行监测,做好设备设施养护工作

全省各港航单位将进一步加强航道船闸运行监测,进一步挖掘潜力,克服恶劣天气、低水位、南水北调等不利因素影响,通过智能排档、智能调度、不停船登记等技术手段,减少船舶待闸时间,加快船舶周转速度,提高航道船闸通过能力。

优化运输组织,加强各种运输方式衔接,统筹铁路、公路、水路重点物资运输,发挥水路运输受雨雪等极端天气影响小优势,提高运输保障效率。

严格贯彻落实过闸费优惠政策,开通重点物资运输绿色通道,保证重点物资运输船舶优先安排计划、优先过闸。

3、有效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安全保障能力

全省各港航单位将在春运期间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各单位负责人将亲自带队,对危险品船舶过闸、机电设备、航道船闸基础设施、航道通航尺度、航标设施、船艇车辆等重点领域、场所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严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春运安全有序。

密切关注行业涉稳动态,配合公安机关加强水路运输反恐防范和维稳工作。

4、积极开展“两保一强”活动,提升春运服务品质

全省各港航单位将深入第一线,广泛动员,全面发动,精心组织,积极开展“保安全、保畅通、强服务”专项行动。按照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要求深入开展“情满旅途”等活动,在航道船闸生产区域和办公区域悬挂“两保一强”活动、安全生产和文明出行宣传标语,引导广大船民牢固树立安全出行意识和文明交通出行理念。

春运期间,各单位将主动上船慰问船民,做好水上服务区、船舶锚地等停航船舶管理工作,以更加人性化的服务举措,不断提升服务品质。

全省各港航单位广大党员干部将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在返乡探亲途中以多种形式积极参与到运输服务中,协调开展交通安全劝导、车辆人流疏导和志愿服务工作,共同形成平安出行、温暖同行的良好社会氛围。

5、保障春运信息及时发布,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

全省各港航单位将在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领导下强化与水上执法、发改、公安、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协同联动,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大对重点区域及恶劣天气关注。

通过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电视广播等载体,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和航道船闸运行信息。

完善应急预案,统筹做好春运应急运输组织、响应程序、应急措施等部署安排。

密切关注全线船舶通过量变化,及时掌握每天航道情况、船闸运行、待闸数量及航道水位等动态信息,为重点物资运输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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