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810/2020-00480 分        类 行业管理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日期 2020-09-22
标        题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实施《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T 200—2020)的通知
文        号 苏交运〔2020〕31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实施《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T 200—2020)的通知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   

为适应新时期旅客出行发展需求,规范汽车客运站规划建设,推动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构建,交通运输部组织修订了《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JT/T 200—2020,以下简称“2020版标准”),经交通运输部2020年第27号公告发布,并于2020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2020版标准有关要求,重点关注标准修订内容,进一步指导辖区内汽车客运站规划建设工作。有关工作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汽车客运站选址规划

随着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构建,综合客运枢纽、汽车客运站不仅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更是城市内外交通衔接的重要市政公共设施。由此,2020版标准强化了汽车客运站等级车站的站址选择要求,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加强对外交通衔接、发展空间预留、土地集约利用、综合立体开发以及地质、环保、市政配套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各地要进一步优化综合客运枢纽、汽车客运站发展布局,完善客运枢纽体系架构,加强选址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综合交通运输规划以及相关产业规划等有效衔接,确保汽车客运站规划、用地、建设等方面有序推进。

二、落实新标准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要求

各地要按照2020版标准要求,进一步指导辖区内汽车客运站完善设施建设和设备配置,提升服务质量。

一要完善客运站安全设备配置。2020版标准明确,所有等级车站和便捷车站都应配置满足工作需要的安全检查设备和安全应急设备,一级、二级车站应配置覆盖主要公共区域的安全监控设备。

二要加强换乘设施衔接。为提升道路客运吸引力,进一步保障乘客一体化出行,在场地设施配置中,2020版标准强调了公交停靠站、出租汽车停靠点、社会车辆停靠点和非机动车停车场的配置要求,其中,一级车站应同时配置上述四种换乘设施。同时,鼓励综合客运枢纽与其他交通运输方式的场站共享站前广场、换乘区、候车区、售票区、停车区等设施设备。

三要推动运游融合发展。2020版标准明确了旅游汽车客运站定义,即“以运送旅游观光旅客为目的、设有旅游集散中心的车站”,同时,一级车站必须配置旅游服务处。

四要提升民生服务水平。为贯彻落实“厕所革命”等有关精神,2020版标准优化了旅客厕所男女厕位比例,同时明确盥洗室独立设置要求。同时,一级、二级车站应配置母婴候车室(区)。

五要提升客运站利用效率。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地区资源要素整合、优化资源配置,2020版标准鼓励位于乡镇、建制村的车站,与物流、邮政、商贸、供销等服务业共享站点资源。

六要提升车站智能化水平。为适应移动互联网技术发展,满足信息化与智能化站务管理需要,2020版标准提出了智能化系统用房和信息网络设备的配置要求,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减少纸质售票、检票等设备配置。

三、开展新建汽车客运站站级验收工作

为进一步适应农村客运公交化、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需要,2020版标准将汽车客运站级别简化为“三类五级”车站体系结构,即等级车站(一级、二级、三级)和便捷车站、招呼站。各地要按照2020版标准要求,组织开展新建客运站站级验收工作,一级、二级车站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验收与评定,其他级别的车站由所在地县级或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验收与评定。客运站经营者申请变更站级的,应按照站级验收程序办理。站级验收表格参考格式见附件,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优化调整。

特此通知。


附件:汽车客运站站级验收表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9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