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810/2020-00482 | 分 类 | 行业管理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 发文日期 | 2020-09-21 |
标 题 | 关于组织实施道路客运、水上游览和普通货物港口等经营者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苏交传〔2020〕464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交通运输局:
根据《省政府印发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19〕54号)要求,有序推进各级交通运输部门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省厅决定利用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发布三项抽查工作计划,制定了“道路客运经营者检查”、“水上游览活动备案经营者检查”和“普通货物港口经营人检查”等三项专项抽查任务。现将抽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被检查对象的确定
此次专项抽查任务,是根据现有不同类型检查对象库,分别按照各市5%、20%、5%的比例抽取,确定随机抽查的被检查对象。
二、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检查事项类型和被检查对象名单(附件1),布置所属执法机构或者辖区县(区、市)交通运输局及其执法机构,在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抽查检查(双随机)板块建立的执法人员库,抽取相应检查事项执法检查人员,由执法检查人员依照《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行政检查工作规范》的规定履行专项检查任务,并填写相应检查表(附件2,检查表已融合交通行业检查要求和双随机填报数据信息)。
三、检查信息的回填
专项检查信息回填应当在10月31日前完成。检查发现问题具体处理意见书面反馈被检查对象后,执法检查人员应当及时登录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回填相应检查结果信息。
四、检查问题的衔接
实施道路客运、水上游览和普通货物港口等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时,检查具体业务问题咨询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道路局、水上局相关科室,平台操作问题直接反馈省综合执法局综合处法规科。
法规科联系电话:025—84329593
特此通知。
附件:1.“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象名单(道路客运、水上游览、普通货物港口)
2.“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表(道路客运、水上游览、普通货物港口)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