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港口岸电使用量提前实现比2017年翻一番目标
发布日期:2020-11-19 15:43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我省大力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工作。截至2020年9月底,全省已建成港口岸电设施2177套,覆盖泊位2624个(其中沿江500个、沿海45个、内河2079个;高压岸电85个、低压岸电2539个)。五类专业化泊位共68个,已完成岸电覆盖57个,达到建设目标的154%,计划年内再新增2个。

全省可建设岸电泊位5101个,现已建成2624个,总体覆盖率为51%,扬州、苏州沿江码头岸电基本实现全覆盖,宿迁、常州内河泊位岸电基本实现全覆盖。徐州、淮安、南京、镇江已实现可建设岸电泊位覆盖率50%以上,盐城、无锡岸电泊位覆盖率不足20%。

根据数据来看,2020年1—9月南通使用岸电电量最多,占全省岸电总用电量的59%,苏州使用岸电时间最多、使用次数最多。2020年1-9月共使用岸电约6.4万次,总接电时间约44.3万小时,总用电量约1169万度,折算减少氮氧化物、硫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约180多吨。从泊位类型来看,集装箱泊位、干散货泊位和其他泊位用电量占比分别为0.9%、31.3%、67.8%,用电量主要集中在干散货泊位和其他泊位。与2017年相比,已基本实现靠港船舶岸电使用电量在2017年基础上翻一番的目标。

我省沿海港口泊位岸电有使用记录的占比40%,盐城的占比62%,连云港、南通沿海港口岸电截至2020年9月还未使用。8个沿江港口泊位岸电有使用记录的占比50%,扬州、泰州、苏州的占比超过60%,无锡、南京、镇江均不足40%。13个内河港口中南京、盐城、泰州均未报送内河码头岸电泊位数据,其他10个内河港口平均泊位岸电有使用记录的占比62%。其中南通内河泊位岸电有使用记录的占比达92%,苏州、宿迁超过60%,常州、无锡、镇江占比较低不足50%。

总体上看,我省岸电建设还存在码头岸电建设进展不均衡,岸电使用总体偏少,岸电使用数据报送质量不高等问题。后续还需继续加大岸电配套政策宣传力度,加强对岸电设施的监管,着力协同提升岸电使用率,进一步完善数据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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