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810/2020-00585 | 分 类 | 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 发文日期 | 2020-11-30 |
标 题 |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文 号 | 苏交法〔2020〕10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交通运输局,厅机关各处室(部门),厅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厅规范性文件管理,对照规范性文件清理范围和要求,省厅对厅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纳入本次清理范围的厅各有关处室、部门、厅属各有关单位以厅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共计89件。经研究,决定对其中66件厅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予以保留,继续有效,有效期3年。23件厅规范性文件(见附件2)予以废止,不再执行。凡废止的文件,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本次厅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将由厅统一向社会公布。
附件:1.予以保留的厅规范性文件目录
2.予以废止的厅规范性文件目录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