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810/2020-00600 | 分 类 | 行业管理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 发文日期 | 2020-12-15 |
标 题 |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国际道路货物运输备案工作的通知 | ||
文 号 | 苏交运〔2020〕42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9〕6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十项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下放后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公告》关于“国际道路货物运输”取消许可改为为备案的事项,做好我省国际道路货物运输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条件
在交通运输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明确备案条件前,对于从事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规定》、《国际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选型技术要求》(JT/T 1208-2018)等国家相关法规、规章和标准进行备案。
二、备案程序
拟从事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企业法人,向省交通运输厅申请备案,并提交《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备案表》(附件1)《国际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备案承诺书》(附件2)和《国际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备案材料清单》中规定的相关材料(附件3)。
备案材料由江苏省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受理,厅运管局进行审核。自收到上述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手续,出具《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备案回执》(加盖厅行政许可专用章)(附件4),并抄送所属地设区市交通运输局。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各地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十项交通运输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下放后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公告》(2019年第15号)相关要求,做好国际道路货物运输取消许可变为备案后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发现企业备案事项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要及时纠正其违法行为,并立即上报省交通运输厅。
附件:1.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备案表;
2.国际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备案承诺书;
3.国际道路货物运输企业备案材料清单;
4.国际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备案回执。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