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开工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2-27 16:15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设区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通管控组、预防控制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研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时的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要加快重大项目建设”“把重大项目压舱石作用发挥好要求,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意见》,为做好疫情防控同时,加快我省交通工程建设,我们制定了《江苏省交通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开工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既是大战,也是大考,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交通建设对于做好六稳工作、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意义,主动指导、支持交通建设项目复工开工。

二、精准防控。帮助交通重点建设项目解决复工开工困难,将务工人员返岗包车的运输车辆纳入应急保障范围,实现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通过。对工程材料、设备运输车辆驾驶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健康申报,符合规定的正常放行,不得采取隔离措施。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出现村民阻工情况。

三、加强沟通。建立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复工企业要明确1名健康管理联络员,具体负责企业员工日常健康管理,主动对接卫生健康部门,做好沟通联系,接受卫生健康部门指导。

四、加大宣传。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准确及时公布疫情,回应群众关切,做好群众思想疏导工作,引导群众坚定信心,稳定信心。加强交通建设工程保障出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江苏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江苏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交通防控组 (代章)       工作领导小组预防控制组(代章)

                           20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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