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江苏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16〕2号)、《江苏省道路运输违法行为累计记分管理办法》(苏交规〔2016〕3号)等文件精神,2月11日,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对2019年度市区出租汽车从业人员信用等级初评结果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没有收到相关申诉。现对2019年度市区出租汽车从业人员信用等级评定结果进行公布。http://jtj.suzhou.gov.cn/szjt/csky/202003/e682e5018fdc46d08983a4bb7a401e94.shtml
苏公网安备 32010402000504号
主办单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