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杭运河智能航运建设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重大专项申报指南
发布日期:2020-05-20 08:40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科技创新工作有关要求,适应长三角一体化、交通强省战略实施,以及信息化发展等要求,充分发挥我省水运优势,提升京杭运河服务和管理水平,计划启动实施京杭运河智能航运建设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重大专项,现发布申报指南,开始受理项目申报。

一、申报范围

京杭运河智能航运建设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重大专项项目申报须符合《江苏省交通运输科技与成果转化项目管理办法》和《江苏省交通发展专项资金管办法》等有关规定,围绕项目技术要求,在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申报,不在申报范围内的申报书不予受理,申报书中需明确阶段研究目标、经费投入以及拟取得的成效。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承担单位应当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具有良好的资信,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各项条件,并接受财务审计和社会监督。

(二)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有精干、稳定的研究团队,项目负责人必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全程参与项目研究,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项目组成人员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和可靠的时间保证。

(三)申报单位可独立或者联合进行申报,鼓励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联合开展科技攻关。

(四)申请单位或项目负责人以往承担的省交通运输科技项目应结题的已按规定完成,信用良好,进度滞后2年及以上的,不受理其作为项目负责人的项目申请。

三、申报组织

(一)项目申报单位依照《江苏省交通运输科技与成果转化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以及申报指南要求,认真进行组织申报和预审,严把项目质量关。

(二)项目申报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上报项目申请书,并向省交通运输厅提交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文本。

四、项目评审和立项

通过竞争方式择优选择承担单位。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从研究目的意义及实用价值、技术先进性、研究内容及实施方案、研究基础、承担能力、承担单位科研信用、经费预算合理性等方面综合评审,最优者作为项目承担单位。

五、考核指标

2022年,突破制约京杭运河智能航运发展的传感网布设、运输物流、航运监管服务等关键技术,形成指导京杭运河智能航运体系建设的系列标准指南。率先完成一批京杭运河智能航运示范项目建设,示范航段实现船闸全息智能感知覆盖率超过90%,航道电子航道图里程覆盖率90%以上,并开展至少55G应用典型场景示范;行业治理效率明显提升,示范航段船舶平均待闸时间减少10%,省船舶重大事故率降低10%,实现至少4种典型航运大数据应用示范;航运服务水平明显改善,京杭运河船民通行满意度明显提升。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单位须登录江苏省交通运输科技管理系统在首页注册用户后(已注册的无须注册)进入立项管理中的项目申报模块,在该模块中按提示填报相关内容。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简介等须认真填写完整,并上传申请书电子文档。网上申请报送成功后,将申请书打印一式二份,加盖公章后按照申报组织相应的程序报送。

(二)项目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52618:00,过期不予受理;网上申报与纸质材料应保持一致,不一致的以纸质材料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鲍希琰025-52853257 025-52853072(传真)

附件下载京杭运河智能航运建设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网上公开发布申报指南.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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