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810/2020-00262 | 分 类 | 交通规费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 发文日期 | 2020-05-29 |
标 题 | 省交通运输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关于延长徐州通达公路有限公司所辖收费站收费期限的通知 | ||
文 号 | 苏交财〔2020〕21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徐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八部门有关免费通行对收费公路经营管理单位造成损失予以补偿的规定,经研究并报省政府同意,将徐州通达公路有限公司所辖的322 省道郑集收费站、311国道大彭收费站、310国道夹河收费站、323省道徐庄收费站的收费截止时间由2020年5月31日24时延长至2020年8月18日24时; 206国道三堡收费站的收费截止时间由2020年10月31日24时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24时;徐淮公路铜山收费站收费截止时间不变。
特此通知。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财政厅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