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全省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第一批试点
发布日期:2020-06-01 08:41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0年5月26日,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全省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第一批试点名单。按照《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苏交运〔2019〕74号)文件精神,经各地申报及专家审查,最终确定吴江、溧阳、溧水、海门、金湖、丰县、泰兴、睢宁、沛县、赣榆、姜堰等11个县(市、区)作为全省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第一批试点县(市、区)。

    我省自2010年起在全国率先探索镇村公交发展以来,全省镇村公交开通范围从最初苏南苏中96个乡镇扩大到目前的1038个,开通率达95.8%,得到了广大农村居民的认可,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也多次予以肯定,但面对乡村振兴战略和全省打造高质量交通强国建设先行区的新使命、新要求,全省镇村公交还存在城市公交和镇村公交融合不够、运营效率不高等问题,还不能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美好出行需求。“十四五”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我省率先由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农业农村部和江苏省人民政府日前印发文件明确提出江苏要开展省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试点。为此,“十四五”期间,我省将重点围绕城乡高质量融合发展要求,立足提质增效,在全面实施镇村公交攻坚的基础上,组织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试点,省级层面在全国率先探索城乡公交线路配置和运营调度“一张图”、城乡公交智能信息服务“一张网”、城乡居民出行共用“一张卡”、城乡公交服务质量“一个标准体系”,指导有条件的地区先行先试,力争推出一批城乡公交一体化试点县(市、区),推进“全域公交”建设,为全省城乡客运出行优化探路。

    吴江、溧阳、溧水、海门、金湖、丰县、泰兴、睢宁、沛县、赣榆、姜堰等11个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高度重视,在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率先启动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探索实践,并积极申请纳入全省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试点。经组织专家审议,上述11个申报县(市、区)全部纳入全省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第一批试点名单,在接下来的1-2年内,各试点县(市、区)将围绕城乡公交线路配置和运营调度“一张图”、城乡公交智能信息服务“一张网”、城乡居民出行共用“一张卡”、城乡公交服务质量“一个标准体系”等发展目标,探索实践可复制、可推广的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模式及实施途径,力争经过试点建设,实现更多的城乡居民出行不用换乘直接进城下乡,农村居民也逐步和城市居民一样享受老年人、学生、残疾人等乘车优惠优待政策,让越来越多的城乡居民共享交通运输改革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