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加快推动农村公路与运输服务融合发展
发布日期:2020-06-04 08:39 浏览次数: 字体:[ ]

    日前,省交通运输厅下发《关于加快推动农村公路与运输服务融合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推动农村公路建管养与运输服务深度融合,加强农村公路与运输服务规划、计划衔接,强化农村公路与运输服务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养护,统筹推进农村交通运输服务智慧平台建设,积极探索场站融合发展模式,有力服务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通知》明确,要实现农村公路规划与农村客运、农村物流规划相协调,在编制农村公路计划及项目库时,要优先保障农村客运、农村物流项目需求,将农村公交场站(亭、牌)与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一并进行管理养护,加强对农村公路路况以及相关基础设施信息采集,及时将营运过程中发现的农村公路设施问题反馈给相关部门。

    《通知》要求,要统筹推进农村交通运输服务智慧平台建设,力争在总体功能定位上实现农村路、人、车、货、站、线、点的智能匹配和相关资源的柔性配置,在平台建设范围上将县(市、区)辖区内的所有农村公路、客货运线路、场站、物流点等信息全面纳入,推动城乡一体深度融合。省交通运输厅将在南通等地区试点的基础上,研究制订农村建管养运信息化建设规范标准,指导各地按照统一技术规范推动农村交通运输智慧平台建设,便于全省数据的采集和对接。

    《通知》提出,要积极探索场站融合发展模式。省交通运输厅将选取部分市开展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试点,整合利用现有的普通公路服务区、公路驿站、公路养护站、农村客运(镇村公交)站、农村物流(快递)服务站点等资源,探索公路场站与客货运场站融合发展模式,推动建立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同步和运营一体的工作机制。

    2010年以来,我省率先将“行有所乘”确定为基本公共服务和民生幸福工程重要内容之一,在持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的同时,不断提升农村客运服务水平。各地在推动完善财政补贴保障机制的同时,将农村客运通达、镇村公交发展和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有机结合,并重点围绕通村班车、镇村公交发展计划提前统筹安排农村公路建设,从基础设施层面保障农村客运班车、镇村公交不仅开得起来,而且开得安全。2013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实现行政村通班车全覆盖;2019年,全省镇村公交开通范围已从最初苏南苏中96个乡镇扩大到1038个,开通率达95.8%,城乡经济往来更加紧密,为城乡居民出行提供了保障,助力促进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