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交通运输局深入开展《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宣贯
发布日期:2020-06-09 11:30 浏览次数: 字体:[ ]

《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已于2020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深入学习宣传《条例》,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推动我省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阜宁县交通运输局认真组织《条例》的学习、宣传、落实工作。

一是学习《条例》再深化。局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局务会专题研究《条例》。同时组织各个层级的《条例》学习和培训,形成人人参加、全员参与的良好氛围。通过学习培训,全局上下对《条例》内容把握更准、内涵理解更透、精神吃的更实,自觉落实好《条例》的各项规定。

二是宣传《条例》再强化。通过印发《条例》单行本、在阜宁日报、阜宁发布等地方权威媒体刊发《条例》全文及解读等提高公众知晓度;结合“交通普法镇村行活动”“安全生产月集中宣传”等契机开展定点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滚频、桥梁横幅、公路沿线LED显示屏、交通标识牌、汽车站电子显示屏、公交车滚动电子屏等方式广泛宣传《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动员各镇区通过广播、横幅,在农村大力宣传《条例》,以期家喻户晓,提高广大农村居民爱路护路的自觉性。


三是落实《条例》再细化。按照《条例》要求,合理安排建设、养护计划,加大投入,提升农村公路服务能力;加强安全设施防护,定期排查农村公路重要路段安全隐患,完善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不断规范和加强公路执法,保护路产路权,加强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确保农村公路安全完好畅通;切实保障行政村开通镇村公交,加快完善农村物流站点体系,提高营运服务水平,为“四好农村路”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更好惠及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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