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中心将军运船舶优先过闸服务引向深入
发布日期:2020-07-02 15:26 浏览次数: 字体:[ ]

7月1日起,《江苏省内河船舶优先过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船舶优先过闸及航道通航秩序,保障重要急运物资和特种类型船舶及时过闸。

其中《办法》明确,抢险救灾船,军事运输船,重点急运物资船,鲜活货、粮食和化肥运输船,载运危险货物船,客运船,公务船,集装箱船,使用LNG的船舶,载运非砂石的标准化顶推船队和拖带船队,都可以申请优先过闸。

以往,军运船舶优先过闸手续较为繁琐,经常会遇到各任务部队提供材料不全、资料缺失等问题。比如在办理优先过闸过程中,说明文件内容格式不一,缺乏联系人信息,无法有效核验文件真实性,给船闸运行管理和优先过闸秩序带来困难。

为推进军民融合,规范并减少军事运输船优先过闸办理环节,提高军事物资运输效率,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中心与东部战区某调度中心南京军代室多次沟通协调,共同确定了军事运输船优先过闸程序,简化了军事运输船往返京杭运河优先过闸的审批手续。

据了解,自《办法》实施起,部队船舶申请优先过闸只需任务部队向军代室提供军事运输证明,军代室通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即可享受优先过闸,大大提高了军事运输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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