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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14000810/2020-00404 | 分 类 | 行业管理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 发文日期 | 2020-07-06 |
标 题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江苏新海石化有限公司赣榆港区配套原油及成品油输送管道工程(港区段)初步设计的批复 | ||
文 号 | 苏交审批函〔2020〕40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对新海石化赣榆港区配套原油及成品油输送管道工程(港区段)初步设计进行审查的请示》(连交〔2020〕110号)收悉。根据《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准新海石化赣榆港区配套原油及成品油输送管道工程的通知》(苏发改基础发〔2018〕1016号),经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审查,该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基本符合国家和部有关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的深度和要求。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标准与规模
新海石化赣榆港区配套原油及成品油输送管道工程(港区段)起点位于新海湾码头储存库,终点位于疏港大道以南1060m处管廊,线路长度约3.624公里。建设内容为2根原油管道、2根成品油管道及配套设施,原油周转量300万吨/年,汽油管道周转量20万吨/年,柴油管道周转量60万吨/年。
二、总平面布置
本工程沿疏港路东侧,依托于连云港金东方港口投资有限公司赣榆港区码头石油管廊架空敷设。
三、储运工艺
原油管道管径DN700,材质采用L245M管线钢,设计压力1.3MPa,采用电伴热;成品油管道管径DN350,材质采用L245N无缝钢管,设计压力3MPa。
四、原则同意本工程的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施工图设计与工程施工中要认真落实安全设施设计所提出的各项安全设施对策、措施以及国家、省有关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要求。
五、原则同意工程建设工期为2个月。
六、本工程概算的编制基本符合国家和交通运输部有关规定的要求。初步设计推荐方案概算为6760.64万元。
七、你局应当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在建设和运营期间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