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810/2020-00409 分        类 行业管理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日期 2020-07-21
标        题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汛期档案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文        号 苏交传〔2020〕343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汛期档案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

近日,国家档案局印发了《关于做好汛期档案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为贯彻落实有关要求,确保我省交通档案汛期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汛期档案安全,严格落实防汛安全责任。档案安全是档案工作的底线,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防汛形势严峻性和夏季极端天气及灾害突发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把汛期档案安全作为当前阶段的重要任务,全面落实防汛责任制,强化防汛抗洪各项措施,确保思想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各级档案室(馆)应狠抓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安全度汛。各单位、各部门尤其是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要立即组织对所属档案室防汛安全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对档案室内外水路、电路、消防、温湿度控制、监控报警等设施、设备开展排查,发现危房、库房机房漏雨、排水设施不畅、防雷装置、消防设备失效等隐患,及时采取加固、支顶,遮盖、围挡、防渗、疏通以及维护、更换等有效措施进行补救和防范,做好汛期档案保护工作。要对档案室“八防”设施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有效控制档案库房温湿度,避免档案受潮、发霉或水浸、火灾或其它损毁。

三、及时完善防汛应急预案,做好应急准备。有针对性完善防范防汛应急预案,提前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根据防汛工作需要,提前储备必要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收到极端天气预警,安排专人对档案库房,机房进行定期巡检和全天值守,加强洪涝等次生灾害防范,遇到危及档案安全的紧急情况,要迅速反应,主动应对,提早或尽速转移,保护重要档案。

四、各级单位要密切关注汛情动态,加强督促和检查。加强与应急管理、气象水利、物资保障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高度关注气象和地质灾害预报,保持信息通畅,切实抓好辖区内汛期档案安全,加强对汛期档案安全的自检、巡检,为档案安全度汛提供必要保障。

各单位、各部门要迅速传达并及时组织开展相关工作,确保交通档案安全度汛。

特此通知。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