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 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关于成立“江苏交通优质工程”奖评审领导小组和年度评选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06 11:33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交通运输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东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做好江苏交通优质工程奖评审工作,发挥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的作用,经研究,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成立江苏交通优质工程评审领导小组和年度评选委员会,具体如下:

一、评审领导小组成员

  长:史和平  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理事长

陆永泉  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党组书记兼省铁路办主任

副组长:丁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江里程  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副理事长

  员:冯兆祥  省铁路办公室总工

姜竹生  省交通运输厅副巡视员

尹红亮  省交通运输厅综计处处长

杨桂新  省交通运输厅科技处处长

    省交通运输厅航空处处长

    省交通运输厅建管处处长

沈学标  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史国刚  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中心主任

    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中心主任

    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铁路(轨道)

        分会副会长

庄美昭  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副秘书长

二、评审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审定“江苏交通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二)审定“江苏交通优质工程奖”评选委员会专家库名单;

(三)审定“江苏交通优质工程奖”年度评选工作方案;

(四)审定“江苏交通优质工程奖”年度评选结果;

(五)研究处理“江苏交通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建管处、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秘书处共同承担。办公室主任由省交通运输厅副巡视员姜竹生担任,副主任由省交通运输厅建管处处长徐斌、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副秘书长庄美昭担任。办公室负责组织“江苏交通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的修订;负责部署“江苏交通优质工程奖”年度评选工作;负责审核评选工作报告并提交评审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江苏交通优质工程奖”评审中的其它相关工作。

三、年度评选委员会

年度评选委员会由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根据每年核查项目申报情况进行组建,委员会设主任1人,原则上由评审领导小组组长或者副组长担任,副主任1-2人,委员(专家库成员)若干人。根据评选工作需要,评选委员会可下设若干评选组,每组设组长1人。年度评选委员会负责受理申报材料,负责组织材料符合性审查;负责提出年度评选工作方案;负责组织专业评选组开展现场核查及初步评审;负责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评选结果及评选报告。

特此通知。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学会

202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