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治交通理念 推动农村公路发展——盐城市顺利举办《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法治大讲堂
发布日期:2020-07-08 10:48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0年6月1日,《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正式施行。为持续深入开展盐城法治交通大讲堂活动,加强《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学习、培训、宣贯,7月4日下午2:00,在市交通大厦302会议室,盐城市《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法治讲座顺利举办。

本次大讲堂由盐城市交通运输局举办,市公路管理处具体承办。全市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园区负责农村公路工作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同志、农路办、法制部门负责同志;市交通运输局机关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市公路管理处、运输管理处分管负责同志、各相关科室负责同志等180多人参加了本次讲座活动。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傅清贤主持本次大讲堂活动。

省交通运输厅法规处处长苏用就《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有关内容进行本次授课,苏处长从立法背景、主要内容、制度规定、立法意义,以及农村公路管理实施工作中的一些案例分析对《条例》进行解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现实性和操作性。通过对《条例》的学习深化,将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农村公路的监督管理和服务保障,促进了农村公路的规划建设和养护,突出了农村公路的设施保护和安全管理,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为我省农村公路事业的长远发展提供了重要法治保障。

通过本次讲解授课,参训同志更加认识到《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纷纷表示下一步将更加紧密结合理论教育与实际工作,了解《条例》,吃透《条例》精神实质,全面理解、准确把握,自觉落实好《条例》的各项规定,更好的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盐城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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