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延长徐州通达公路有限公司所辖收费站收费期限的通知》(苏交财〔2020〕21号)文件精神,徐州市311国道夹河收费站、310国道大彭收费站、322 省道郑集收费站、323省道徐庄收费站和104国道徐韩收费站收费期限至2020年8月18日,该站将于2020年8月18日24时终止征收车辆通行费。
特此公告。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