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江苏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4号),我厅编制了《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严重失信行为认定表》(见附件1)、《江苏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严重失信行为认定表》(见附件2)。现将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0年9月2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南京市升州路16号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邮政编码:21000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807025104@qq.com
联系人:仲小燕,电话:025-52853254、52853262(F)
附件:1、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严重失信行为认定表(征求意见稿).xlsx
2、江苏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严重失信行为认定表(征求意见稿).xlsx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