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810/2020-00454 | 分 类 | 公告报告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 发文日期 | 2020-09-08 |
标 题 | 关于同意增加涟水县为农村物流示范县创建单位的批复 | ||
文 号 | 苏交运〔2020〕25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淮安市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发来《关于申请增加淮安涟水县为江苏省第二批农村物流示范县创建单位的报告》(淮交〔2020〕4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和“五方挂钩”帮扶协调工作会议精神,助推涟水县提升农村物流发展水平,根据省厅关于开展农村物流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相关要求,省厅组织相关人员赴涟水县实地调研,并参考2019年11月专家组对涟水县农村物流示范县创建申报实施方案评定情况,综合认为涟水县已具备农村物流示范县创建条件,现同意将涟水县列入农村物流示范县创建单位,创建期不超过2年。
你单位要高度重视涟水县农村物流示范县创建工作,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农村物流示范县创建重要意义的认识。开展农村物流示范县创建是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提升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交通运输领域服务国内“大循环”,落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之一,要按照要求扎实开展好创建工作。二要加强工作指导。指导涟水县加快建立完善推动农村物流发展的体制机制和保障措施,对涟水县在创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研究指导,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加大对涟水县创建工作的支持力度,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三要实施动态管理。督促涟水县严格落实创建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创建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创建目标,科学制定创建工作进度计划、落实责任分工和保障措施,围绕提升农村物流服务网络节点覆盖率、提升农村物流服务水平、创新农村物流运作模式等重点任务,打造网络覆盖健全、资源整合高效、运营服务规范、产业支撑明显的农村物流服务品牌,不断丰富和完善农村物流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新服务。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