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高速公路沥青路面施工留样管理规范》团体标准通过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和省交通经济研究会联合组织的专家评审。
《高速公路沥青路面施工留样管理规范》基于高速公路沥青路面施工留样管理的特点和要求,对沥青路面施工留样的留样室、留样对象、留样数量、留样方式、样品保存与移交等提出相应的要求,明确了道路石油沥青、改性沥青、桥面防水材料、沥青路面抗剥落剂、矿粉材料、聚酯纤维、木质素纤维、沥青面层芯样、沥青混合料试件等样品的留样数量和方式要求。标准对于规范留样工作程序、确保留样材料有效、评断准确,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沥青路面施工留样的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专家组认为,标准结构合理、思路清晰、内容完整、依据充分,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符合团体标准编制要求,一致同意通过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