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000810/2020-00465 | 分 类 | 收费信息 |
发布机构 |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 发文日期 | 2020-09-15 |
标 题 | 省交通运输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 关于明确泰州至镇江高速公路镇江新区至丹阳段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 ||
文 号 | 苏交财〔2020〕51号 | 主 题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 效 |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进一步明确泰州至镇江高速公路镇江新区至丹阳段开征车辆通行费执行期限的请示》(苏交控〔2020〕223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泰州至镇江高速公路镇江新区至丹阳段收费标准继续按经省政府同意的《省交通运输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调整方案的通知》(苏交财〔2019〕124号)、《省交通运输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关于对高速公路六轴货车通行费实行差异化收费的通知》(苏交财〔2020〕4号)、《省交通运输厅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财政厅关于对联网收费高速公路2-5轴货车通行费实行差异化收费的通知》(苏交财〔2020〕8号)文件规定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收费执行期内如遇国家和省相关收费政策调整,从其规定。
三、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同泰州至镇江高速公路镇江新区至丹阳段收费期限,即至2043年9月29日。
附件 :泰州至镇江高速公路镇江新区至丹阳段车辆通行费车型划分及收费标准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省财政厅
2020年9月15日
泰州至镇江高速公路镇江新区至丹阳段车辆通行费车型划分及收费标准
收费车型 | 划分标准 | 收费费率 | ||
客车 | 货车 | |||
核定载人数 | 总轴数(含悬浮轴) | 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 | (元/车公里) | |
1型 | ≤9 | 0.55 | ||
2 | 车长小于6000mm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kg | 0.45 | ||
2型 | 10-19 | 0.825 | ||
2 | 车长不小于6000mm或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00kg | 0.977 | ||
3型 | 20-39 | 1.1 | ||
3 | 1.350 | |||
4型 | ≥40 | 1.1 | ||
4 | 1.805 | |||
5型 | 5 | 1.843 | ||
6型 | 6 | 2.2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