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的警示通报

发布时间: 2020-09-28 14:08:46 浏览次数: 字体:[]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交通运输局,省交建局,厅公路中心、厅港航中心,南京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各相关单位:

今年8—9月份,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连续发生2起生产安全事故并造成2人死亡。当前正值工程建设的关键时期,施工作业压力大,施工安全风险叠加,安全管控难度增加,为切实做好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感

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形势,高度重视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问题,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深入分析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研究制定抓好当前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措施,统筹做好建设工程安全防范,有效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全面加强检查评估,及时排查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坚守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等要求,重点查找管理上的漏洞和技术上的不足,针对性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措施,周密部署、精准施策。要严查安全生产条件,查处各类“红线问题”,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地区的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督促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各项目应加强安全生产条件检查,加大设备隐患排查,加大新进场、转场、转工序人员安全培训,保证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监理人员、检测人员的技术能力和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位、安全防护到位、安全生产经费到位、安全教育培训交底到位,强化一线操作工人安全意识,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心态,严禁抢工期、赶进度等危及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的盲目冒进行为,确保重大隐患及时发现、及时消除。

三、紧盯重点关键部位,防范化解安全重大风险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应结合地区特点,重点加强危大工程和事故易发部位的监管,加强易发事故类型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根据事故统计数据,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是高发事故类型,桥墩(柱、塔)是施工安全事故高发部位。

各单位应进一步加强桥梁工程,尤其是桥墩(柱、塔)施工和其他高处作业的安全管理,重点加强施工方案中模板拆除等作业相关内容审查,加强对高空作业平台等安全防护设施的监督检查,确保特种设备、专用设备和模板等设备设施工作状态良好,严格施工区域的安全管理,防止无关的车辆和人员进入。有关地区应进一步加强隧道施工安全管理,重点针对不良地质段落,加强超前水文地质探测预报,提高探测精度,严防突泥涌水、有毒有害气体爆炸等事故发生。

四、加强监测预防预警,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季节性安全生产形势研判,准确把握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及时发布安全生产预防预警信息。要充分运用信息化、人工智能等先进远程监测技术手段,结合常规巡检等工作,加大对桥梁、隧道、船闸、大型交通枢纽等重要施工区域的安全监测,掌握安全生产状态,及时发现各类安全问题和隐患,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预警、及时妥善有效处置,确保安全。

国庆、中秋“双节”将至,要严格落实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增强应急处置实战能力,要提前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准备,保持应急车船良好状态,随时保持应急带命。一旦发生事故险情需要封闭交通的,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调动各方应急力量,加快进行全面检查监测,及时发布绕行路线,引导舆情,减少社会影响,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信息,坚决杜绝谎报、瞒报、漏报、迟报现象。

特此通知。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