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落实国务院江苏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导组和省安全生产巡查组对交通运输行政许可方面反馈问题的整改,规范港口经营许可发证工作,省厅组织开展了港口经营许可证专项检查。
在各市自查的前提下,省厅组织抽查每市两家普货企业和两家危险货物企业,涉及13个设区市51家企业,共抽查26张《港口经营许可证》和90张《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抽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证书编号不规范、经营地域未明确到泊位、业务范围填写不规范、发证机关未打印名称、危险货物作业附证未按照“一罐一证”发放等。抽查结束后对各市发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进一步明确了证书基本格式要求,要求对发证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并举一反三对同类问题一并在8月10日前完成核查整改。通报要求各市、县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对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港口经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水〔2018〕103号)的要求,规范填写证书内容,提高发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