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810/2020-00466 分        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日期 2020-09-23
标        题 关于印发《深化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推进城乡物流服务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苏交运〔2020〕28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印发《深化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推进城乡物流服务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邮政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供销合作总社:

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制定了《深化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推进城乡物流服务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省交通运输厅       省邮政管理局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公安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商务厅                    省供销合作总社

                                    2020年9月23日


深化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推进城乡物流服务一体化发展实施方案

推进城乡物流服务一体化发展是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农业和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是提升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水平的重要途径,是交通运输领域服务国内“大循环”,落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要举措之一。为促进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业资源整合,实现优势互补融合发展,提高农村物流网络节点覆盖率,提升农村邮政快递物流服务质量,进一步建设完善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全面推进我省城乡物流服务一体化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部署要求,以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为主题,以交邮融合推进城乡物流服务一体化发展为目标,坚持民生优先、服务发展,突出解决城乡物流短板,提升农村物流均等化水平,有效满足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物流需求;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大对农村物流公益性服务的政府引导扶持;坚持资源整合、优势互补,构建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融合发展、多方共建共享的新机制;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强化试点示范,切实破解制约城乡物流发展的突出问题,推进城乡物流服务一体化,降低城乡流通成本,全面提升城乡物流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加快交通运输与邮政快递业融合发展,通过节点网络共享、末端线路共配、运力资源共用、标识规范统一、试点示范引领等,推进农村物流服务水平逐年提升。“十四五”末,畅通便捷、经济高效、便民利民的县、乡、村三级物流服务体系初步构建,农产品、农村生产生活物资、邮政快递寄递物品流通更加便捷。

到2022年,围绕农村物流示范县创建、农村物流服务站点建设、开通或优化线路等完成“十百千万”建设。培育农村物流示范县不少于10个;建设或改造集客货运、邮政快递等功能于一体的乡镇农村物流服务站不少于100个;开通或优化农村物流末端配送线路不少于1000条;在保障农村居民乘车需求和安全的前提下,镇村公交行李堆放区捎带小件农产品、邮件快件基本实现全覆盖(其中开通交邮融合镇村公交示范线路100条);布设村级农村物流快递服务点不少于10000个,乡镇到建制村的末端共配寄递物流机制基本形成,主要品牌快递服务建制村直投基本实现全覆盖。

到2025年,全省所有县(市、区)基本完成农村物流达标建设;建制村设置农村物流快递服务点基本实现全覆盖。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农村物流服务网络节点覆盖率

1.推进县级农村物流中心建设。鼓励依托现有道路客货运场站、交通物流园区等建设或改造为县级农村物流中心,并加强与电商运营中心、邮政集散中心、快递分拨中心、商贸企业等的衔接与融合,共享场站资源。县级农村物流中心应具备运输组织、信息交易、仓储服务、物流增值、电商快递、动态监控、安全监管以及停车、餐饮、车辆清洗等配套功能,并合理划分功能分区,合理组织车流、货流等各种流线,配备相应的办公、物流、信息服务等设施设备。鼓励利用县级客运站闲置功能区域改造增加物流分拨功能,并与物流、邮政快递企业开展合作。

2.推进乡镇农村物流服务站共建共享。推进建设集客运、货运、邮政、快递等功能于一体的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加强乡镇各类交通运输场站功能融合,引导和支持邮政快递等企业入驻。支持各地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对运营效率不高的乡镇客运站因地制宜进行升级改造,增加农村物流和邮政快递作业区。到2022年,全省建设或改造农村物流服务站100个。乡镇农村物流服务站根据业务需求设置堆场、仓库等物流场所,配置停车场、货架、周转箱、视频监控、智能快件箱等设施设备,可配备条码扫描器、电脑或显示设备、网络通讯、移动信息终端等信息化设施设备,实现邮政快递寄递服务、农产品代销代购、电商产品展示、便民服务等功能。

3.加快布设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结合“十四五”进行合理规划,鼓励综合利用农村现有的村委会、村邮站、小超市、电商服务点、益农信息社、电商示范村、供销社等场地划设农村物流储存区域,建设或改造成村级物流服务点,以配套增值服务形式引入邮政快递等农村物流业务,全面提升村级农村物流节点覆盖率,完善末端物流网络。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因地制宜配置货物堆存场地或货架、周转箱、视频监控等设施设备,有条件的可配备智能快件箱、条码扫描器,电脑或显示设备、移动信息终端等信息化设施设备,推广使用电商快递物流运营管理信息系统,实现邮政快递寄递以及农资、农产品、电商产品等的代销代购及相关便民服务功能。所在地交通运输和邮政管理部门要将村级物流服务点分布地址、联系人、服务范围、服务电话等登记入库,有条件的可纳入属地信息化管理服务系统。

4.规范农村物流服务标志标识。省内相关县域就统一农村物流服务标志标识已进行了积极探索,对规范服务、树立形象起到了较好促进作用。县(市、区)、乡(镇)和村级物流服务站(点)门头要醒目标识站(点)名称,显示农村物流邮政快递在内的服务内容、服务电话等信息。原则上以县域为单位,各地要统一制作体现本地特色,辨识度和认知度高,兼顾货运物流、邮政快递等要素的农村物流标志标识,引导农村物流经营企业在乡村物流服务站点及农村物流、邮政快递车辆上广泛使用,扩大交邮融合影响力,提升农村物流形象。

(二)引导鼓励集约化配送

5.创新配送模式。推进交通运输、邮政快递、商贸、供销、电商等资源整合,形成“场站共享、服务同网、货运集中、信息互通”的城乡物流一体化服务,将服务范围广、频次多、数量少的农村配送物品集中派送,实现区域内农村配送物品实现同网、同仓、同车、同配,加快实现县域范围内农村物流特别是寄递物流配送成本集约、服务提升。补齐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短板,充分利用乡镇农村物流站及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拓展农产品上行物流通道,推动农产品出村进城、搞活农产品流通,形成高效集约的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一体化配送服务体系。

6.培育配送主体。支持交通运输、农村物流和邮政快递企业加强合作和资源整合,构建共同配送、集中配送联盟和机制。充分发挥交通运输企业在客货运场站、农村客货运运力等方面的优势和邮政快递企业物流配送市场的优势,引导实力强、信誉好、品牌优的交通运输、邮政快递等企业因地制宜组建第三方共同配送主体。发挥交通运输、邮政快递龙头骨干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鼓励企业积极完善服务网络、创新运营模式、健全服务标准,促进农村物流资源的高效集约配置。

(三)推进交邮运力资源互补共享

7.鼓励推广镇村公交车辆代送邮件快件。在保障农村居民乘车需求和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各地利用镇村公交服务网络和运力资源,结合乡村物流服务网络节点布设,探索推广镇村公交车辆行李堆放区代运邮件快件和小件农产品,规范公交车辆行李堆放区管理,降低农村物流末端配送成本,提高镇村公交运营效益。提高镇村公交通达的深度和广度,结合邮件快件寄递需求,持续优化调整镇村公交线路,逐年推出一批交邮融合镇村公交示范线路。

8.逐步推广应用新型镇村公交车辆。结合镇村公交开通和车辆报废更新,鼓励车企开发符合相关标准、满足农村客货运输需求的新型镇村公交车辆,鼓励邮政快递企业与镇村公交企业开展合作,结合本区域邮件快件和小件农产品代运数量和需求特点等,优先选用新能源农村客运及物流运输车辆。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运输企业认真梳理车辆报废更新和农村物流需求,制定车辆报废更新计划和新型镇村公交车辆优先选用计划。

(四)示范引领创新农村物流服务模式

9.发挥农村物流示范县引领作用。省交通运输厅已发布两批农村物流示范县创建单位,2家单位入选交通运输部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名单。根据农村物流发展需要,将开展农村物流达标建设工作,结合交邮融合推进快递进村等要求,对农村物流示范县评分标准进一步优化完善。各创建单位要按计划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及时总结农村物流发展经验,有效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10.积极拓展农村物流发展模式。不断丰富交邮融合农村物流发展内涵,培育交邮融合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在交邮融合发展的基础上,引导交通运输、邮政快递企业与其它行业企业加强合作,整合农业特色产业、电商、商超、电信、金融以及各类依托移动互联网开放的社会化物流平台等因地制宜探索农村物流跨界协作融合新模式。鼓励支持各地结合农村经济发展特点和物流实际需求,因地制宜拓展农村物流发展模式。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交通运输、邮政管理、工信、公安、农业农村、商务、供销等部门要积极争取属地人民政府的支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农村物流发展协调联动机制。把交邮融合推进城乡物流服务一体化和快递进村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工程,纳入年度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统筹推进。

(二)坚持规划引领。各市县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综合考虑地域区位、功能定位、发展水平等因素,合理规划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建设,科学引导城市与农村物流协调发展,做好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和部门之间农村物流基础设施建设与发展的协调和衔接。

(三)建立健全融合发展工作机制。完善交通运输、邮政管理、工信、公安、农业农村、商务、供销等部门协调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出台政策性文件等形式,及时协调解决交邮融合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健全完善交邮融合促进农村物流发展工作方案,破除市场主体在融合发展中的机制障碍,为城乡物流服务一体化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加大政策扶持。交邮融合推进城乡物流服务一体化是具有一定公益性质的乡村振兴战略项目,对于保障城乡物资顺畅流通、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支撑农业现代化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市、县交通运输、邮政管理、工信、公安、农业农村、商务、供销等部门要积极争取市县财政资金支持,跟踪研究农村物流发展中面临的用地难、经济效益低等实际问题以及部分公益性服务的需求,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政策支持,在站场设施建设改造、邮政和快递末端网点建设、车辆装备淘汰更新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和倾斜,为交邮融合发展提供必要的财政保障。省交通运输厅将对通过验收的农村物流示范县创建单位给予支持,并在申报乡镇运输综合服务站建设、农村物流服务品牌时优先推荐。

(五)强化工作指导。各设区市交通运输、邮政管理、工信、公安、农业农村、商务、供销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城乡物流服务一体化发展,督促指导辖区县(市、区)加快建立完善推动农村物流发展的体制机制和保障措施,强化业务指导,实施动态管理,对城乡物流服务一体化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研究指导,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县(市、区)交通运输、邮政管理、工信、公安、农业农村、商务、供销等部门做好农村物流快递基本信息调查,掌握县域范围内农村物流快递需求基本状况,在此基础上发布县域农村物流市场相关信息。各地要加强交流研讨,开展阶段性专题总结评估并及时报省、市行业管理部门。

(六)注重试点示范。开展多种形式的城乡物流服务一体化试点和示范工程,选择一批农村物流需求及发展潜力大、基础条件好、特色鲜明的县(市、区),通过试点示范建设,在体制机制建立、节点网络共享、末端线路共配、运力资源共用、服务模式推行、引导扶持政策等方面形成典型发展模式和成熟经验,充分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城乡物流服务一体化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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