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丹金溧漕河航道桥梁工程(DJLC-LC-QL1合同段)—丹金溧漕河桥(G312)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
发布日期:2021-01-14 17:07 浏览次数: 字体:[ ]

镇江市干线航道工程建设现场指挥部:

《丹金溧漕河航道桥梁工程(DJLC-LC-QL1合同段)—丹金溧漕河桥(G312)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审核申请书》及《丹金溧漕河航道桥梁工程(DJLC-LC-QL1合同段)—丹金溧漕河桥(G312)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航评报告》)已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的要求,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一、桥梁选址

丹金溧漕河桥于丹阳市云阳街道横塘大桥下游720米处跨越丹金溧漕河丹阳段航道,该段航道是《江苏省干线航道网规划(20172035年)》中的三级航道,上跨桥梁通航净空尺度须按三级航道标准控制,拟建桥梁桥位处河势总体稳定。

拟建桥梁轴线的法线方向与水流流向的夹角为22°。拟建桥梁桥位与下游弯道之间的距离不满足《内河通航标准》5.1.1节的要求,在拟建桥梁采用一孔跨过通航水域的桥跨布置的前提下,同意设计报告提出的桥位方案。

二、通航净空尺度和技术要求

(一)代表船型

同意《航评报告》论证选用1000吨级货船(60.0米×10.8米×2.5米)、1 +2×1000吨级顶推船队(160米×10.8米×2.0米)作为代表船型船队。

(二)设计通航水位

《航评报告》分析提出的拟建桥梁桥位处航道设计最高通航水位为4.50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设计最低通航水位为0.98米,论证合理。

(三)通航净高

同意《航评报告》采用拟建桥梁通航净高在设计最高通航水位以上应不小于7.0米的标准。拟建桥梁设计通航净高为7米,满足通航要求。

(四)通航净宽

同意《航评报告》论证提出拟建桥梁需采用单孔双向通航。拟建桥梁通航孔跨径为104.4米,设计通航净宽为83.4米,一孔跨过通航水域,满足通航要求。

三、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一)基本同意《航评报告》提出的通航安全保障措施。为确保桥梁自身和船舶航行安全,桥梁建设单位应结合桥位处通航环境和桥跨布置,做好拟建桥梁桥位处助导航设施的配布,并与桥梁同步实施。相关费用列入桥梁投资概算中。

(二)桥区上下游约50m 范围内的护岸计划与主桥承台一同实施。主桥承台与设计航道护岸线距离较近,对护岸与主桥承台结构存在冲突的,采用桥梁墩台、航道护岸结构一体化的方案进行设计、施工。待建护岸的长度及工程量等数据应明确,相关投资金额列入桥梁总概算。

(三)工程建设影响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建设单位须妥善协调解决。

四、有关要求

(一)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审核意见要求开展工程建设,积极配合镇江市相关管理机构实施监督检查。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设计文件审查、施工放样和竣工验收时,应当通知航道管理机构参加。

(二)根据《江苏省航道赔(补)偿标准》,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若占用航道、损坏航道设施,请将所涉及的航道赔(补)偿费用一并列入工程概算中。

五、其他事项

自本意见签发之日,拟建桥梁的桥位、通航净空尺度、通航孔布置、墩柱布置等如发生较大调整且对航道通航条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或三年内未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当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重新评价,并报我厅重新审核。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114

 

抄送:省交通综合执法局,镇江市交通运输局,镇江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