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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初步完成2020年度内河港口经营者信用评定工作
发布日期:2021-01-28    浏览次数:    字号:[ ]

为进一步加快港口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港口经营市场信用管理,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张家港市交通运输局根据《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管理规定,对本市内河港口经营者展开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一是以日常检查为主线。结合2020年度对内河港口码头的例行检查、日常督查整改以及省市各级突击检查、暗访检查结果作为信用评定的基本指标。二是以落实政策为坐标点。根据各内河港口企业对2020年度政策的落实和实施情况作为一个有效的评价指标。三是以企业自评为参考线。企业通过江苏省港口经营人信用管理平台,对本企业进行信用自评,以企业自评结果为参考,对有违规行为的企业进行相应扣分,有奖励的企业给予等级加分。

通过层层落实,已初步完成了张家港市58家内河港口经营者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经过初评,58家被评为AAA级,其中张家港市永丰码头有限公司因获评三星级江苏省绿色港口企业,被列入信用等级评定红名单中。下一步,将对内河港口经营者信用评定结果及时无误对外公示,全面推进我市信用体系的建设,确保港航的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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