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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水上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推进座谈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1-10-18 18:36 浏览次数: 字体:[ ]

10月15日,全省水上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工作推进座谈会召开。会议通报了全省水上交通执法月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前三季度船舶检验、港口执法、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要求全省水上交通执法队伍提振士气、坚定信心、鼓足干劲,高质量完成全年工作目标,奋力开启全省水上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新征程。

今年以来,全省水上交通执法工作总体推进情况较好。深化海江河全覆盖的港口安全监管信息平台、港口粉尘在线监测数据、长江经济带船舶污染物联合监管和信息服务平台应用和管理;强化船舶超载治理,持续推进乡镇渡口撤渡,保障水工作业顺利实施,规范内河运输船舶标志和危险货物运输船舶警示标识,规范船籍港船舶管理,有效提升水上交通运输本质安全水平;巩固防污攻坚成效,有序推进船港污染防治长效治理,持续开展船舶污染监督检查,有序推进内河码头环保手续整改和内河非法码头整治;在全国率先完成本省籍14艘货运船舶岸电系统船载装置改造试点改造船舶任务,南京、南通、镇江和泰州市提前完成试点改造工作;推进小型船舶检验试点工作,苏州市签发了全国首张试点检验证书;持续探索内河船舶电子证照“多证合一”,出台《江苏省内河普通货船电子证照管理办法》和《“船舶电子证照”办事指南》,明确电子证照样式及申办流程。

会议指出,目前距离11 月底前仅剩不到50天时间,各地要大干冲刺50天,确保各项年度重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要继续向纵深推进“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江苏交通综合执法新模式,全面应用长江经济带船舶污染物联合监管和信息服务平台,强化全链条监管,全面应用海江河全覆盖的港口安全监管平台系统,推进船舶污染防治“信用+监管”机制建设,结合船闸过闸信用管理,逐步实现船舶污染防治信用监管;继续服务内河水运行业安全绿色高质量发展,完成规范内河运输船舶标志和危险货物运输船舶警示标识工作,完成港口本质安全创新示范年度目标任务,加快推进船舶受电设施改造年度工作,开展非法码头取缔和规范提升,推动船舶防污专项检查常态化制度化;继续优化营商环境,做大水路运输优势,试点开展船员远程考试,继续探索内河船舶电子证照“多证合一”,全面推广实施长三角船舶电子证照共享互认,打造水上综合执法服务站“旗舰店”,打造交互自然的一体化智能交互引导服务。

会议强调,抓好资源整备、队伍融合、机制创新,提前谋划水上交通执法站点建设,强化综合执法装备建设,合理设置执法岗位,优化执法队伍结构,围绕省市县三级 “一体化”协同、船舶检验、水上交通安全等工作,探索新思路、新模式、新方法。要积极应对即将可能出现的低温雨雪冰冻寒潮天气对行业带来的不利影响,强化预警措施、现场巡查和防范宣传,深入辖区水域、港口码头积极与各单位进行沟通,督促船员在低温雨雪冰冻寒潮天气航行时谨慎驾驶,严格落实港口装卸防风、防滑、防冻等各项安全防范举措,指导船民及时清扫积雪,做好防寒保暖工作。(苏交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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