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8〕66号)和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政府扶贫办《关于印发江苏省“四好农村路”创建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交公路〔2018〕15号)文件精神,按照县级自查、市级核查和省级抽查等规定程序,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政府扶贫办会商形成了2020年“四好农村路”省级达标县名单,以上8个县(区)符合2020年“四好农村路”省级达标县合格等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1年3月3日—3月9日),如有异议,请及时与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4211983。
附件:省级达标县名单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3月3日
附件
省级达标县名单
徐州市:丰县、睢宁县
连云港市:灌南县、灌云县
淮安市:淮安区
扬州市:江都区、宝应县
镇江市:丹徒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