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东台市辖区航运企业市场监管工作
发布日期:2021-03-02 17:12 浏览次数: 字体:[ ]

2月1日东台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织辖区航运公司召开 “安全管理和防污染工作会议”,对东台市26家航运公司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通报“淮南市2020.7.20沉船事故”的基础上,明确了航运企业安全监督检查的相关事宜,全面分析当前航运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需重点把控的注意事项。同时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与各航运公司逐一签订“2021年度航运企业安全和防污染责任状”。

会议指出航运企业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层层细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各项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要把疫情防控放在春运工作的首位,要求各航运企业及时传达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和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春运的相关精神,按要求认真执行到位。结合当前疫情防控与春运特点,认真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严格落实值班、请示报告制度,春运等重大节假日期间要确保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保证联络畅通。

会议强调航运企业必须加强对所属船舶防污染工作的宣传、督促、检查,确保船上垃圾实行分类回收、油污水零排放、生活污水航行中达标排放或接收,船舶所有防污染设施设备有效运行并做好相关记录。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主动适应综合执法的新要求、新定位,全面依法履职尽责,加大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力度,不断推动水上交通综合执法工作上台阶、上层次、上水平。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