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810/2021-00106 分        类 行业管理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日期 2021-05-06
标        题 关于开展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关于开展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

为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管理,经研究,决定开展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治对象

全省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含普通货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构)。

二、清理整治主要内容

(一)培训机构资质情况。重点检查培训机构是否达到资质条件,培训教练员和培训设施设备是否符合要求,培训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等。

(二)培训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培训机构是否落实培训大纲规定的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计时培训系统是否正常运行,培训记录是否完整、真实,结业考核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培训记录造假、结业证书造假等问题。

(三)培训机构日常管理情况。培训机构是否有明确的培训计划,是否建立并如实填写培训台账,是否对培训过程实施全程监控并存档备查,是否使用合规的计时培训平台并及时、准确上传培训信息,培训投诉是否得到及时处理等。

三、清理整治方式

此次清理整治以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自查为主,省厅将组织对部分地区进行抽查。

四、工作安排

(一)全面排查阶段。即日起至5月底,各设区市交通运输部门要组织对辖区内所有培训机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投诉多的培训机构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面掌握辖区培训机构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

(二)清理整治阶段。6月份,各地要对全面排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建立清单,指导培训机构逐条逐项对照进行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培训机构要依法依规取消培训资质,并妥善做好培训学员移交和退费等问题。

(三)总结提高阶段。7月份,各地要对清理整治工作认真进行总结,剖析分析培训机构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形成加强和改进培训机构管理工作的制度措施。

五、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强工作组织。各地要从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保障道路运输安全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研究制订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组织对辖区内培训机构全面进行清理整治,对投诉反映问题较多的培训机构要列入检查重点,并建立工作台账。

(二)切实加强问题处理。各地要严肃查处清理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重点整治严重违反培训规定、社会影响恶劣的培训机构,切实解决培训机构资质不达标、制度不健全、质量不过硬等问题,坚决查处不按纲培训、学时造假、“只收钱不培训”等问题。

(三)切实形成长效机制。各地要通过清理整治工作,梳理排查培训机构日常管理的薄弱环节,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要建立从业资格培训全链条管理体系,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监管责任,防止问题反弹。

各地在清理整治中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并于8月15日前将检查清理工作情况报厅运输管理局,联系电话:025-52853252。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