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落实做好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两服务一培训”志愿帮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4 09:53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厅公路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两服务一培训志愿帮扶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函(2021531号)要求,省厅于2021422日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两服务一培训志愿帮扶工作的通知》(苏交传〔2021150号),为落实做好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两服务一培训志愿帮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志愿帮扶检测机构管理

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积极踊跃报名志愿帮扶工作,经设区市交通运输局初审推荐,省厅审核,综合考虑检测机构业绩、能力和信用情况,择优选择46家检测机构参与全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两服务一培训志愿帮扶工作,具体帮扶任务分解见附件。

各试验检测机构要以志愿帮扶为契机,精心组织,热情服务,规范检测管理。帮扶过程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有关廉政要求,注重服务培训质量和工作效率,确保检测数据真实。

二、统筹协调安排帮扶任务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要牵头联系协调辖区内县区交通运输局及帮扶任务分解表中安排的本地区帮扶检测机构,结合项目建设进度,统筹安排帮扶任务,原则上每县区列入农村公路帮扶项目不得少于1个。志愿帮扶工作遵循本地回避、异地帮扶原则,具体帮扶任务分解表见附件。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于20211030前将帮扶工作总结、帮扶项目名单及对应的帮扶检测机构名单报省厅,联系人:陈业平,电话:025-52853035,传真:025-52853028,邮箱:71334202@qq.com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村公路志愿帮扶工作,要以农村公路志愿帮扶为契机,扎实推进农村公路质量管理,提升农村公路建设质量;对志愿帮扶工作开展先进地区,要在项目计划、资金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对帮扶贡献突出的检测机构,要在检测等级换证升级、信用评价等方面给予支持。

附件:2021年江苏省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两服务一培训志愿帮扶任务分解表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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