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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一货运公司大货车被吊销道路运输证
发布日期:2021-06-13 21:49 浏览次数: 字体:[ ]

“损失太大了,苏F25XXX大货车去年4月份才办道路运输证,现在又被吊销了,我公司以后一定会接受教训,加强管理,合法运输,坚决制止超载超限违法行为。” 6月7日,南通市通州区某货运公司负责人周某收到通州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非常懊悔。

今年5月中旬,通州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通过“江苏运政在线”查询,发现省交通运输厅抄告苏F25XXX大货车一年内有4次超载超限违法行为。经调查,苏F25XXX大货车所属单位是南通市通州区某货运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18日、2020年10月18日、2021年1月2日、2021年1月28日因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公安机关进行了处罚,当事人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载超限运输超过3次违法事实成立。

6月7日,通州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吊销该公司苏F25XXX大货车道路运输证的行政处罚。根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该车在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二年内不得申请相应范围的道路运输证。

近年来,通州区交通运输部门认真做好源头治超工作,定期在“江苏运政在线”业务系统查看本辖区是否有省交通运输厅抄送的违法超限超载信息,并对抄告的信息进行研判,对符合处罚条件立案查处。今年1月份以来,通过“江苏运政在线”接收到“一超四罚”抄告案件113起,其中符合立案条件的79起,已处罚79起,对涉案运输企业根据超限超载情况分别作出了“责令停业整顿1至15天”和吊销车辆《道路运输证》行政处罚决定,对未达到“一超四罚”处罚标准34起案件,已全部约谈了企业负责人和货运车辆驾驶人。(顾明峰  陆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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