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交通技术能手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8-11 16:09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江苏交通控股、省港口集团: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国交通技术能手评选工作的通知》(交办人教函〔20211201号)要求,省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职业(工种)范围

各单位负责推荐公路、水运和道路运输类职业(工种)的全国交通技术能手候选人,具体推荐范围见附件1

二、参评人员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具有上述参评范围内的职业(工种)高级工(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同等资格,来自生产一线岗位,近3年内未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未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行业技能人员可参加评选,已获得全国交通技术能手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重复申报。同等条件下,可适当向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倾斜,鼓励优先推荐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扶贫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技能人才。

(一)在技术技能水平方面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并在技术技能带徒传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二)在技术技能方面开展技术革新、技术改造以及推广和改进国内外先进技术成绩优异,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在技术技能方面具有领先的水平,技术技能工作领域研究创造出先进的科学操作技术和方法,并且本人在其中起主导作用,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在开发应用先进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方面成绩优异,有突出贡献,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经交通运输部认定的,在技术技能方面有显著贡献的技术技能优秀人才。

三、其他事项

(一)名额分配。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江苏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可结合实际,在参评范围内选择一个或几个职业(工种)组织初评推荐,推荐人数最多不超过2人。已获得江苏省交通技术能手的技能人才可优先推荐。

(二)严格审核。初评推荐过程中,各单位要对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申报材料均应加盖候选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印章。

(三)材料报送。需报送的初评推荐材料如下:

1. 主管单位评选推荐函(应注明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联系方式)。

2. 全国交通技术能手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2,按推荐先后顺序排序)。

3. 全国交通技术能手申报表(见附件3)。

4. 全国交通技术能手登记表(见附件4)。

5. 全国交通技术能手候选人事迹材料(格式和撰写要求见附件5,应附所获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请各单位于2021823日前将上述推荐材料(一式五份)报送厅政治处,逾期无效(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本通知相关文件电子版可登陆厅门户网站进行查询下载。

联系电话:025-52853516;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升州路16号;邮编:210001

 

附件:(见附件下载)

1. 全国交通技术能手参评职业(工种)范围

2.(公路、水运和道路运输类)

3. 全国交通技术能手申报表

4. 全国交通技术能手登记表

5. 全国交通技术能手候选人事迹材料格式和撰写要求

6. 全国交通技术能手候选人推荐表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18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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