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交通运输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交通运输局,省交通综合执法局,厅公路中心、港航中心,各相关单位:
为深化“放管服”要求,提升江苏交通施工企业资质审查及事中事后监管水平,完善资质专家评审制度,提升资质管理质量。经研究,即日起,省厅组织推荐施工企业资质审查专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坚持原则,遵纪守法,认真负责,廉洁公正,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二)熟悉《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交通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相关标准;
(三)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工作10年或从事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资质管理3年以上;
(四)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30周岁至50周岁期间,保密意识强,身体健康,能胜任资质审查工作;
(五)各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相关人员的学历和从事建设工程管理年限的要求可适当放宽,但须从事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2年以上,且年龄不低于30周岁;
(六)原则上非本单位主要领导,能够保证按时参加省厅组织的评审等工作任务。
二、有关要求
(一)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厅属相关单位可推荐2-3名专家候选人。近2年在江苏公路水运信用评价等级为B级以上的公路、水运行业一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港口与航道工程总承包施工企业可推荐1名专家候选人,候选人原则上为本单位资质管理的部门负责人或资质管理具体工作人员。推荐单位需填写《公路、水运施工企业资质审查专家推荐表》(见附件)。
(二)按照属地原则,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注册所在地公路、水运一级及以上施工企业推荐表的初审工作。
(三)推荐表邮寄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同时报送电子版。报送截止日期为2021年8月25日。
(四)通过审定的专家经培训合格后,开展施工企业资质审查相关活动。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袁晓玲,电话:025-52853032,传真:025-52853028
地址:南京市升州路16号D-301,邮政编码:210001
附件:公路、水运施工企业资质审查专家推荐表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
2021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