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810/2021-00145 分        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日期 2021-08-20
标        题 《江苏省“十四五”法治交通发展规划》解读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江苏省“十四五”法治交通发展规划》解读

近日,《江苏省“十四五”法治交通发展规划》(以下称《规划》)出台,这是全国交通首部省级“十四五”法治发展规划。《规划》包括发展基础与形势要求、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等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规划》编制背景、依据与意义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起步期。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十四五”发展指导方针和主要目标任务作出了全面部署,强调要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先后赋予江苏“强富美高”的总目标总定位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更高标准谋划推进法治江苏建设,积极打造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为适应新的形势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强化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交通强国试点省份和江苏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法治保障,根据《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法治江苏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和《江苏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等,编制《规划》。《规划》是交通运输厅“1+5+7”规划编制体系的7个专项规划之一。2020年5月以来,历时一年多,经严格履行调研起草、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厅专题会议、厅务会议、厅党组会研究审议等规划编制程序,最终编制形成《规划》文本。期间,共征集市县等意见255条,采纳了205条;书面征求省级关联部门、要素保障部门意见10条,均全部采纳。

《规划》出台为“十四五”时期乃至更长时期我省法治交通建设作出系统谋划和战略部署,指明了发展方向,明确了目标任务,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交通强国试点省份和江苏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规划》基本考虑与框架

《规划》编制重点把握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以上位规划、上级文件和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服务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交通强国试点省份和江苏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建设为出发点。二是坚持系统谋划与创新落实相结合。坚持法治行业与法治政府部门一体建设,首次明确交通运输法治行业建设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探索提出契合江苏实际和交通特点的任务举措。三是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既紧紧围绕交通运输现代化的总目标,厘清“十四五”法治交通建设的具体任务和要求;又紧扣我省“十三五”发展基础和条件,从事中事后监管等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着手,提出破解难题的途径和办法。四是重视突出行业自身发展特色,一方面聚焦如何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11个坚持和践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进一步分析江苏法治交通建设的具体要求;另一方面,围绕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交通强国试点省份和江苏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立足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对法治交通建设的要求,在指导思想、主要任务、具体项目安排上进行强化。

《规划》的基本框架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发展回顾和形势要求。总结我省“十三五”法治交通建设成效和存在问题,分析“十四五”面临形势和要求。第二部分,包括《规划》二、三、四等三大点,围绕“十四五”时期发展定位、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依次展开。第三部分,附件。主要是“十四五”交通运输法规规章立法项目安排、“十四五”厅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项目安排、“十四五”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试点示范项目安排和 “法治交通专项工程”。

三、“十三五”发展基础

“十三五”以来,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在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为着力点,坚持以法治引领规范交通运输改革发展,较好地完成了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指标和12项重点任务,在三年一次的2020年全国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中,江苏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综合得分荣获全国各省(区、市)第一;省厅还获得江苏省高质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示范单位、2018-2020年江苏省法治建设创新奖等,江苏法治交通建设总体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具体表现为五个方面:一是综合交通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到“十三五”末,全省共有35件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29件地方政府规章和63件厅规范性文件,基本构建覆盖公路、水路、航空三大领域的综合交通法规制度体系。二是综合执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效显著。省、设区的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基本完成,县级综合执法改革加快实施;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50余项,许可时间比法定时间平均减少1/2,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依申请事项不见面审批(服务)率达95%以上。三是交通运输新型监管体系建设全面开启。建立检查事项清单和“互联网+监管”事项基本目录清单,覆盖率达87%;交通运输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五年累计分别下降76.6%、78.1%。四是法治交通实施能力明显提升。出台江苏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评价指标体系,2家单位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获得交通运输部表彰;3件案卷入选首届江苏省“十佳行政处罚案卷”“十佳行政许可案卷”,位居全省前列。五是法治交通基础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在全国率先建立了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制度体系,出台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行政检查工作规范等省级制度规范;开展52家基层执法站所标准化建设试点;开展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三年轮训16680人次;实施交通运输“七五”普法规划,打造一批普法宣传服务品牌。

四、《规划》总体思路与目标

(一)关于“十四五”法治交通发展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和交通运输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以交通强国建设为统领,以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为目标,以全面建立法治交通体系、全面提升交通法治建设能力为主线,坚持依法行政、服务为民,加快形成与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相适应、覆盖公铁水空的法规制度体系,全面提高法治交通在建设、安全、执法等方面的能力,为打造江苏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贡献法治力量。

(二)关于“十四五”法治交通发展基本原则

主要包括:一是坚持服务保障交通发展大局;二是坚持法治政府部门与法治行业一体建设;三是坚持深化改革与科技创新相结合;四是坚持突出区域特点和行业特色。

(三)关于“十四五”法治交通发展目标

在对“十三五”法治交通发展阶段、发展水平、存在问题进行总结研判,分析“十四五”法治建设新形势新要求的基础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照 “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新使命新要求,紧扣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和《法治中国建设规划》提出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的目标,围绕全面建立法治交通体系、全面提升交通法治建设能力这一主线,明确“十四五”法治交通发展目标,概括为“三个新、一个走在全国前列”:即到2025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迈出新步伐,法治行业建设取得新进展,法治交通建设取得新成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走在全国前列。依据这一发展目标,提出了七大类19项《规划》主要指标。

五、《规划》主要任务

围绕构建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提升依法行政和服务能力、执法监管能力、行业治理能力,明确了健全综合交通法规制度体系、提高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水平、强化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交通运输法治行业建设、提升交通运输法治监督效能、夯实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基础、全面加强党对法治交通领导等七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一)健全综合交通法规制度体系

加强立法工作统筹,突出交通运输综合立法,加强立法协同,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相互衔接的综合交通法规制度体系。重点研究提出“2023-2027年”交通运输省地方性法规立法规划建议项目及配套省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制定实施《完善提升综合交通法规制度体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加快综合交通运输、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环保等重要领域和交通运输新业态立法。

(二)提高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水平

打造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提升依法决策和行政执法水平,提高依法行政和服务能力。全面实施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一方面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

另一方面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市县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坚持严格规范执法,修订完善标准化执法文书、执法案卷示范样本;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健全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高质量开展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实施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基础信息公示指南,制作文字记录、视音频记录等示范文本、视频教学片,全面推广“一案一档一视频”。

(三)强化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

制定并实施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开展事中事后监管试点示范,探索打造“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新模式,构建新型监管体系,提升执法监管能力。主要有:梳理监管事项清单,包括重点领域监管事项清单、综合监管事项清单;健全监管规则、标准和程序,明确监管要点、监管要素、监管措施与监管要求,以及可操作的监管程序和相应的法律文书;构建新型监管体系,包括“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领域监管、全过程信用监管、包容审慎监管以及信息化监管;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包括预警分析研判、监管协作、监管反馈、监管追责、突发事件应对等监管机制。

(四)推进交通运输法治行业建设

充分发挥交通运输法治行业建设在法治交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服务能力,提高行业法治文明。包括:营造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健全交通运输市场规则和政策体系、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协同共治、促进市场主体依法经营;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规范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并动态发布,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推进“一件事”改革、高频事项“跨省通办”“一网通办”和“掌上办”等。深入推进行业法律服务,建成交通运输领域涉企法律典型案例库,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交通运输企业法治宣传教育培训、调解、群体性案(事)件处置等,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贯,组织实施“八五”普法规划。

(五)提升交通运输法治监督效能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加强权力内部制约,构建严密的交通运输法治监督体系,全面加强法治监督,完善多元监督机制,运用多种监督方式,形成综合监督合力,提升法治监督效能。一方面全面加强法治监督。深入开展法治政府部门评价与督察;加强执法监督检查;拓展新型监督方式,探索利用大数据、信息化推行执法线上监督、第三方评价、满意度监测等;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另一方面完善多元监督机制。强化行政复议诉讼、政务公开等监督功能和信访化解矛盾纠纷功能。

(六)夯实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基础

全面提升法治素养,深化执法“四基四化”建设,夯实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基础,建设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包括:全面提升法治素养,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和理论研究;加强法治队伍建设,通过制定实施《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通过采用岗位深造、教育培训、领军人才培养和实践培养等方式加强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执法站所装备建设,优化综合执法站所布局并完善功能配置,全面推进交通综合执法场所标准化建设,加强智能执法装备配备;加强执法信息化保障,建设执法信息化综合平台,加强执法信息化监测监控,建设综合执法数据中心。

(七)全面加强党对法治交通领导

重点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党领导法治交通建设的工作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提升党员干部法治能力,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落实依法履职、任前考试、学法培训、考核评价等制度。

六、《规划》专项工程与项目安排

为确保法治交通建设任务落到实处,将法治建设任务项目化和行动化,把“软要求”转化为“硬任务”,《规划》确定五个法治交通专项工程和三张项目安排表。

(一)法治交通专项工程

围绕主要任务的重点难点,《规划》确定了法规制度融合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提升、执法队伍素质提升、法治行业服务提升、综合执法强基提升等五个提升的法治交通专项工程。

一是法规制度融合提升工程。重点将现行分领域、分门类的交通运输法规制度实施融合提升,提高制度设计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引领、保障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包括:推进公路综合立法,适时整合《江苏省公路条例》《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江苏省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形成一部综合性的公路法规。建设规范性文件配套体系,推进规范性文件制度体系完整、协调衔接、保障有力;加强综合交通立法前期研究,开展《江苏省水路交通运输条例》修订前期工作和《江苏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与促进条例》《江苏省多式联运管理办法》等立法研究。

二是事中事后监管提升工程。加强事前许可与事中事后监管的衔接,整合交通运输各领域监管事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实现监管的全覆盖、全履职、全闭环。包括:建立健全监管事项目录清单、监管责任、监管规则与标准等监管制度体系;实施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制定实施《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分层开展综合监管、重点监管、信用监管、跨区域跨部门协同联动监管等试点示范。

三是执法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制定实施《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加快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廉洁高效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包括:组织开展执法队伍专项整治;推进执法队伍素质提升,修订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和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实施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准入制度,支持在岗执法人员参加继续学历教育,举办“职业道德大讲堂”活动;推进执法业务能力提升,实施执法人员三年培训计划,编印综合执法人员应知应会手册和执法典型案例汇编,组织制作执法情境微示范课,以及实施执法技能大比武等。

四是法治行业服务提升工程。加强行业法律服务,强化企业法治意识、防范法律风险,加强交通法治文化建设,助推行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有序发展。包括:加强法律服务助推行业发展,开设部门网站法律服务咨询专栏,设立行业法律服务站(咨询台)等;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法律风险清单管控试点,重点选择“两客一危”、大件运输、港口危险货物装卸仓储等领域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开展试点,形成标准化管理清单和指引、制度规程、台账体系;加强行业法治文化建设,加强交通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青少年交通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建设,争创一批示范点;推动法治文化与行业特色文化有机融合,组织评选优秀法治论文等;争创法治交通服务品牌和典型,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单位,力争形成一批法治队伍、法治服务、普法宣传等法治交通服务品牌,以及法治交通先进典型个人和模范团队。

五是综合执法强基提升工程。重点围绕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全面增强基层执法组织力、战斗力、凝聚力。包括: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把党支部建在执法大队上,有条件的把党小组建在执法班组上,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夯实执法“四基四化”,制定深化综合执法“四基四化”建设实施方案,深化细化建设标准、实施计划、经费保障,并全面推进实施;探索构建“大数据+指挥中心+综合执法队伍”执法模式,选择3-5个地区进行试点、总结评价后,在全省进行推广。

(二)项目安排表

1.交通运输法规规章立法项目安排

围绕综合交通运输、交通建设质量、安全环保以及交通运输新业态等立法重点,确定37件法规规章立法项目(制定10件、修订9件、前期研究18件),并明确具体时间安排。重点加快出台《江苏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江苏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江苏省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修订《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江苏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等法规规章。

2.厅规范性文件制定(修订)项目安排

突出安全、环保、质量和信用监管等重点,确定58件厅规范性文件制(修)定项目(制定18件、修订34件、前期研究6件),并明确具体时间安排。重点制定、修订《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规定》《江苏省内河水域船舶污染防治办法》《江苏省地方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江苏省交通运输信用管理办法》等厅规范性文件。

3.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试点示范项目安排

围绕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息化监管为支撑、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系,组织实施25项事中事后监管试点示范。重点是组织开展构建新型监管体系、危险货物运输跨区域全链条安全监管、危险货物港区重大安全风险(危化品储罐)防控管控等3项交通运输部试点示范,创新监管模式、完善监管机制、健全监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