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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第一!我省11个县获评“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
发布日期:2022-01-29 16:32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命名“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的通知》《关于通报表扬“四好农村路”建设市域突出单位的通知》。南京、苏州、南通三市被通报表扬为“四好农村路”建设市域突出单位。南京市溧水区、新沂市、常州市金坛区、昆山市、太仓市、海安市、金湖县、东台市、高邮市、扬中市、泰州市高港区等11个县(市、区)被命名为“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数量居全国第一。

近年来,我省扎实推进农村公路提质增效,加快推进全域美丽农村路建设,基本实现规划发展村庄等级公路通达,农村产业、旅游、交通等重要节点等级公路通达率进一步提升,实现县县都有美丽农村路。管养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出台《江苏省农村公路条例》,成立省农村公路“路长制”领导小组,大力推进县乡村三级“路长制”;探索“农村公路+”融合发展,打造形成一批“农村公路+生态”典型案例;举办农村公路品牌提升成效和“水韵江苏”最美乡村桥评选,评出10个优秀全省农村公路品牌、50条“美丽农村路”样板路、50条“平安放心路”样板路以及一批“水韵江苏”最美乡村桥;在盐城、宿迁、苏州举办“骑行江苏 看美丽农路”主题宣传活动,社会反响较好;苏州、无锡、常州、湖州两省四市联合发布环太湖“四好农村路”一体化全国示范路创建蓝图;南京市溧水区郭云线、徐州市铜山区单棠线入选第二届全国美丽乡村路。

接下来,我省将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不断探索总结“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成功经验,完善示范创建管理长效机制,推进“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由典型示范引领向全域达标发展转变,全面提升“四好农村路”发展水平,服务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助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厅公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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