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14000810/2022-00008 分        类 公告报告  
发布机构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发文日期 2022-01-29
标        题 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内容概述
时        效
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省交通运输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推进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实现新发展。

一、统筹谋划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印发《关于调整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形成党委(党组)统筹、部门分工、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二是厅党组将法治交通、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与交通运输现代化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建立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季度例会制度。每季度由分管厅领导主持召开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例会,及时总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重点工作落实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工作。四是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2021年,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4次召开学习扩大会议,先后开展党章党规、《长江保护法》《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专题学习。五是贯彻落实领导干部“述法”要求,将法治建设落实情况明确纳入厅领导年终述职内容,将依法履职等情况纳入厅年度综合考核内容。

(二)推动中央和省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一是印发《2021年全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要点》,出台《江苏省“十四五”法治交通发展规划》,确定七大主要任务、五大专项工程、19项发展指标和120项实施项目,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各项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系统谋划全省“十四五”法治交通建设工作,将法治建设贯穿交通运输各领域、各环节。二是召开全省交通法治建设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加快构建法治交通体系、全面提升交通法治能力”这一主线,全面部署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交通法治建设工作。

(三)持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为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是加强法治培训。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长江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专题讲座,并组织开展第四届“百万党员学宪法学党章考法律活动”,在厅网络教育平台设置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内容。委托苏州大学举办第四期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能力提升培训班,并组织厅机关、厅属单位干部赴南京中院开展2021年度机关干部旁听庭审活动。二是持续开展新提任处级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2021年,厅党组共提任处级以上干部43人,全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查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三是加强普法宣传服务。出台《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明确法治宣传教育的目标、任务和具体举措。与省委宣传部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全省首届“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方案》,会同南京海事法院、江苏海事局等召开《长江保护法》宣贯新闻发布会。组织开展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

2021年,省交通运输厅在交通运输部组织的2021年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中,综合评分蝉联全国第一;徐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及时清除影响航道通航条件的残留物案荣获首届江苏省“十佳行政处罚案卷”;厅法规处被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评为“2016-2020年全国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行政复议工作先进集体;全系统三个单位、两名个人获部表彰“七五”普法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二、依法全面履行交通运输管理职能

(一)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在全国率先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将原先分布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的1200多种行政审批类印章,调整、合并、规范为108枚行政审批专用章(交通运输部门96枚),切实解决了“审管不分、权力碎片”等问题。二是探索“一件事”改革,提升“即办件”率。从群众办事需求入手,积极推进高频事项简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109件事项实现“一家受理、全程代办”。推动高频许可事项“当日办结”,全省交通运输部门共办理“即办件”200余万件,占总办件量的约80%。三是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对6类许可17项证明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推动监管方式由事前向事中事后转变。2021年,累计优惠减免公路车辆通行费、交通船舶过闸费69亿元。

(二)全面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

推动实施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印发我省《加强和规范交通运输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落实25个试点示范项目,并持续推进。

1、明确监管事项和职责。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与强制事项清单分类指导目录(试行)》《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业务监督管理规定(试行)》《关于切实加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理顺监督机制,明确监管职责、程序和内容。印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审管衔接机制加强监管工作的通知》并开展审批业务培训,完善审管衔接机制,明确审批和监管责任。对标分领域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将五项领域优化整合为安全生产、道路运输及公路管理、水上交通运输(含海事管理)、交通工程建设四大板块,印发《交通运输相关领域事中事后监管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

2、建立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新体系。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时调整更新“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检查对象库,制定并全面开展检查计划任务。全省累计制定抽查计划数1196项,制定抽查任务2920项,其中发起和参与536项跨部门联合任务,共抽取10714个市场主体,形成9568个检查情况与检查结果数据回填,数据回填率达到78.80%。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按要求认领国家“互联网+监管”省、市两级事项,补充完成地方性法规和“三定”规定明确的事项,进一步对未认领事项进行了情况说明,实现“互联网+监管”事项实时动态调整。落实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推动传统道路货运转型,推动网络货运快速发展。联合印发《关于促进长三角省际毗邻地区公交化客运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指导意见》《长三角毗邻地区公交化客运2021年工作要点》等文件,进一步激发客运市场活力。

3、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一是印发《江苏省内河航道船舶过闸信用管理办法》《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信用管理操作指南》等一系列文件,优化信用管理操作流程,推行信用承诺实际运用,完善道路水路信用修复制度。开发多功能“网上司机之家”微信小程序,方便司机修复失信。发布2020年度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红黑名单。二是实施分级分类监管。突出船舶污染防治、港口经营、道路客运、普货运输、危化品运输、超限运输等重点监管领域,在苏州组织开展学习消分试点、在南京开展江苏省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平台严重报警记分试点、在扬州开展船舶检验信用管理试点。三是开展联合惩戒。对路面查获的5.28万辆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实施信用记分285170分,实施“一超四罚”2487起。会同公安、省高速公路营运单位联合开展打击“黑车”行动,全省累计推送失信车辆5478辆。与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签订《关于联合实施船舶过闸信用奖惩的合作备忘录》,全国首创跨省水运监管合作模式。四是开展“ 信易+”守信激励场景应用。积极探索信用结果应用场景,淮安、常州、盐城、宿迁等地大力推广“信易+”服务,切实推动信用交通惠民便企。

4、持续提升交通运输重点领域监管效能。本质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全省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公路超限率分别降至0.1%、0.24%;危化品运输保持“零事故”。会同公安等部门完成近3年来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从业人员的违法记录摸排工作,确定重点管控名录库。持续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全年查处“两客一危”案件数9963件;巡查56家重大危险源企业,整改隐患225项;抽检储罐136个,整改隐患193项,判定停用储罐14个;船舶污染检查28514艘次,污染物接收设施检查3272次,实施处罚320起。在全国率先完成港口企业100%接入长江经济带船舶污染物联合监管和信息服务平台,完成894艘船舶岸电设施改造,全省港口岸电累计用电量同比增长约67%,超出年度计划47个百分点。高效完成了内河非法码头整治、扫黑除恶、防汛抗旱防台、非法营运“天网行动”等一系列重大专项行动,其中非法营运智能化整治举措被交通运输部转发全国推广,并在全国率先实现对非法网约车精准有效打击。

三、加快构建综合交通法规制度体系

一是印发《关于推动全省交通运输高质量立法的实施意见》《完善提升综合交通法规制度体系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2021年交通运输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立法工作计划和厅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明确立法工作任务和要求,推进立法工作有序开展。二是推动出台《江苏省公路条例(修正案)》《江苏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2部省地方性法规,以及《江苏省内河干线航道建设管理办法》等7件厅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江苏省船舶过闸费征收和使用办法》等12件交通运输领域省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完成《江苏省水路交通运输条例》实施情况报告。三是组织开展涉及《长江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专项清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范公开征求意见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四是组织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工作。落实《2021年度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考核评估迎检工作。

四、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严格执行《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印发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通知,开展《江苏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等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二是发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在安排厅年度重点工作时对决策事项计划进行审查,拟订决策事项目录清单、标准,在厅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并根据年度工作任务的增加、变更及时进行调整和公布。三是加强厅务会、厅党组会议定事项督查。通过厅务会实施重大行政决策的集体审议并报厅党组会作出决定。坚持将厅务会、厅党组会议定事项作为重大行政决策执行监督的重要内容,并选取部分事项进行督查,根据督查结果形成督查专报,以《领导参阅信息》刊发,及时发现和改进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四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2021年厅法律顾问单位审查厅各类合同137件,涉及金额6000余万元。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深入开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按照交通运输部部署,召开全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成立由厅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将专项整治行动与党史学习教育、交通运输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党风廉政建设、交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等紧密结合。同时引入纪检监察督查,构建沟通联络机制,多渠道开展问题排查,首创“扫码问卷调查”,及时开展“回头看”等,系统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全省完成44项突出问题整改,印发工作简报798期、宣传报道2639篇,完成案卷评查4585卷,撤销案件43起,实施主观无过错免罚14件,轻微免罚1424次。执法人员轮训15944人次,走访座谈企业5389个,座谈从业人员11607人次,暗访执法场所113次,开展调研督导98次(其中省级开展5次),办理12328执法类投诉1578件,满意率100%,12328热线电话考评获全国交通运输系统第一。在全面总结专项整治行动成效的基础上,建立长效机制,出台《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全省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长效治理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

(二)持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加强交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执法“四基四化”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印发《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人员岗位知识培训工作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体能训练和执法全过程现场训练的通知》等文件,指导全省开展交通运输执法人员两年轮训“全覆盖”,加快建设“执法必严、攻坚必成、作风优良”的执法铁军。2021年省级执法人员资格考试中,省交通运输厅参考率、合格率、均分、九十分以上及一百分人数和比例四个最高;在交通运输部综合执法检查执法人员抽考中,江苏均分全国第一。在全国率先完成统一全省交通执法标识,并参与制定全国标准。二是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印发《关于统一规范全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执法基础信息公示的通知》《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领域执法视音频记录工作规范》等文件,推广全省交通运输执法“三项制度”实施“十大样板”。组织拍摄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视音频制作教学片,组织修订《江苏省交通运输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三是深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在全国率先完成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13个设区市、72个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全部整合到位、挂牌运行。加快推动综合执法改革从“物理整合”到“化学融合”,在全国率先发布《江苏省“十四五”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规划》以及10多项综合执法制度。

六、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印发《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信息处理费的内部工作程序》,规范信息处理费收费流程。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0条,依法受理103件(办结99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二是及时办结165件省两会建议提案。沟通率、办结率均达100%,均为满意和基本满意。三是不断加强执法监督。印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加快推进法治交通建设实施方案》《江苏省交通运输综合执法业务监督管理规定》《关于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见〉的通知》,发布“江苏交通执法价值准则”、“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十项禁令”,展示新时期交通综合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四是编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依法办事指南》,对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信访诉求分类处理程序、复议诉讼案件审理、应诉程序等9个方面编制了流程图,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办理时限和办理要求,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诉讼案件。2021年,依法审理16起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案件按时受理率、按期答复率均为100%。办理1起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二是注重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机制建设。印发省厅《落实行政诉讼案件和败诉案件“双下降”“四提升”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方案》;围绕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规范全省交通运输部门行政复议申请权告知工作。三是通过举报箱、电子信箱、12328(96196)、政务微博、公众微信等方式及时办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各类信访案件办结率、回复率均达100%。

八、加快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快推进省一体化在线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整合交通运输部门各条线行政审批系统,打造标准统一的一体化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平台,完成公路、航道、港口、海事、建管、跨省超限运输等业务事项的上线试运行。积极推进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确定省市县三级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事项。协调省政务办和省大数据中心等部门,行政审批专用章电子印章同步制作、认证完毕,大大提高审批效率和管理水平,也为电子证照推广应用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加大交通运输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力度,推进“跨省通办”“省内通办”。

开展交通运输电子证照拓展应用,完成道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和建设工程共16类证照的电子化工作,并实现在移动端、PC端的查询与展示,支持审批办事、现场执法和招投标等场景应用,成为全国首个实现交通运输电子证照全覆盖的省份。依托信息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在全国较早实现所有行政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实现了道路货运从业人员资格证换发、变更、补发、注销等跨省通办。积极推进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核发异地办理,真正实现了在长三角范围内驾驶员不受户籍限制的异地申请、异地受理、异地核发。进一步规范“省内通办”办理方式和流程,目前我省交通运输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均实现线上、窗口两种方式省内异地办理。

(三)实施 “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交通综合执法新模式。

在全国创新实施 “一体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交通综合执法新模式,围绕形成一个指挥中心、一支执法队伍、一张监管网络、一套制度体系的试点工作方案,在南京、南通、常州等6个市全面试点实施6大类19个项目,力争在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智慧执法建设等方面形成系列可供推广复制的试点经验。深化“互联网+”,提高科技执法、精准执法、非现场执法的能力,加快大数据、北斗、区块链应用,提高执法效率。对安全风险低、信用评价好的减少检查频次,为市场主体减轻负担。

九、2021年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存在的不足及下步打算

2021年,虽然在推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全省综合交通法规制度体系仍待进一步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制需进一步巩固完善,基层执法力量短缺问题突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亟需提升,执法规范化仍需进一步加强。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进行改进和提高。

2022年,省交通运输厅将在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抓住法治体系建设这个总抓手,加快构建法治交通体系、全面提升交通法治能力,以交通强国建设为统领,着眼大局、服务全局,统筹开展交通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在新阶段奋力迈出交通法治建设坚实步伐,为江苏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交通强国和交通运输现代化建设贡献法治力量,为“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应有的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