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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持证通行!应急运输保障车辆通行证可自行下载填写
发布日期:2022-04-01 16:13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省交通口岸防控组发文,要求各单位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坚持防疫和保畅并重,严禁出台“土政策”阻碍重点物资和人员运输。

省交通口岸防控组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统筹做好道路货运疫情防控和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等精神,不得对省内其他设区市办理的交通运输部统一格式《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通行证》或其他省份疫情防控有关机构办理的相关《车辆通行证》的应急运输车辆以各种借口限制通行。

进出我省运输重点物资和人员的车辆,由承运单位或驾驶人自行填写(或网上申请)交通运输部统一格式的《通行证》,应急运输有关信息填写要认真规范。承运单位或驾驶人填写(或网上申请)的《通行证》,由车辆始发地或者目的地设区市、县(市)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审核加盖公章,并对发放的《通行证》进行编号登记。各地不得擅自更改《通行证》式样。承运单位或驾驶人应随车携带《通行证》或亮证(电子通行证)。   

(省交通口岸防控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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